為進一步正風肅紀, 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9月25日, 南昌市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東湖區揚農管理處党工委委員熊豫聞違規公款釣魚問題。 經查, 2013年12月24日, 時任青山湖區揚子洲鎮黨委委員熊豫聞要求揚子洲鎮長村村委會為其朋友安排釣魚接待, 釣魚後, 507元釣魚費用由魚塘老闆郭某某記錄到村委會帳目上。 2017年7月, 東湖區紀委給予熊豫聞黨內警告處分, 釣魚款由其個人支付。
新建區森林公安局副局長趙令鵬違規公車私用問題。 經查, 2017年4月4日, 趙令鵬駕駛公務用車送其同學回家。
南昌縣蓮塘第三中學總務處副主任李峻違規“私車公養”問題。 經查, 2017年1月至4月期間, 李峻先後四次違規使用單位公務加油卡為其私車加油949.92元。 2017年8月, 南昌縣紀委給予李峻黨內警告處分, 違紀款上交財政。
進賢縣國土局二塘土管所工作人員羅元卿違規公款接待問題。 經查, 羅元卿在2015年擔任進賢縣國土局機關食堂負責人期間, 違規開支煙酒7943.3元。 2017年8月, 進賢縣紀委給予羅元卿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強調, 全市廣大黨員領導幹部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 引以為戒。 中秋、國慶日將至, 全市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