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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幾天就是中秋節了, 我和女友談了快兩年了, 這個節日我想著給老人送點禮物, 平時過節不送,
當我拿著禮物上門的時候, 准 岳母笑著 搖搖手, 我不知道她是什麼意思, 只能笑著說:“阿姨, 馬上就要過節了, 這是我的一點小意思, 您別嫌棄啊!”她卻拿出一張存摺給我, 我打開一看, 愣住了, 裡面有兩萬塊錢。 女友在一邊看著我, 准岳母也看著我, 我不知道是什麼意思, 只能躊躇著將存摺遞還回去, 說:“阿姨, 您這是什麼意思啊, 我不太明白, 這馬上要過節了, 理應是我這個晚輩給您送禮, 您這是?”
准岳母說:“我家妮子去你家的時候你媽給了她三千塊的見面禮, 現在中秋和國慶兩個節,
她的話讓我坐立難安, 我不知道哪裡 不妥了, 在我看來三千塊錢也不少了, 這是根據自己條件來的, 我們條件一般, 我們家給三千我覺得可以了, 要是嫌少的話, 當時為什麼不提出來呢, 現在用這兩萬塊錢給我難堪, 是不是有點過分?聽完她的話我摔門就走, 不是我脾氣大, 只是我不想跟她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