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裡有我同事偷了我的方案,
一氣之下我辭職了。
之前的工作很賺錢,
老婆可以在家當家庭主婦,
我累不要緊,
老婆和孩子過得好就行了。
這幾年為了賺錢, 我都沒有好好陪老婆和孩子出去玩, 這次辭職正好想休息一段時間。
老婆吵著想要去國外的海島玩, 我答應了, 特意給孩子請了一個星期的假。 家裡老下著雨, 濕冷濕冷的, 而我們在明媚的陽光下玩得很開心。
回來我一看帳單, 這次玩得過火了點, 6萬多的積蓄一下就沒了。 我的簡歷沒有投出去, 這個月還要給爸媽、岳父母匯錢, 開始有點小壓力了。
我想著自己當老闆算了, 錢可以不用賺這麼多, 時間自由點可以多陪陪家人。 這下家裡的積蓄一下就用得差不多了, 還跟銀行貸了款。
看到家裡的長輩們身體都挺好的, 也沒有要花大錢的項目, 我想以後都不用給他們這麼多錢了, 我們有困難家長們應該能體諒吧。
然而就因為少了500塊, 岳母逢人就說我不孝順, 嫌棄他們一家。 我爸媽都沒說什麼, 岳父岳母有什麼資格罵我呢?
連我老婆都說我冷血無情, 她讓我趕緊補償岳母5000, 否則她就鬧離婚。
離婚就離婚吧, 我為她付出了這麼多, 就因為一個500塊要和我分開。 我主動補貼你娘家已經不錯了, 還嫌棄我, 怎麼不見你孝順我爸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