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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支國奧隊?國奧打中甲?97國奧會不會被玩壞?

記者程善報導

距2020年東京奧運會只有三年多, 中國足協的97/98年齡段國奧備戰計畫, 去年開始已在考慮和籌備, 但是, 體育總局近期對中國足球改革和奧運會組隊作出了重新審查,

對中國足協原來的計畫並不滿意, 從教練組組建到備戰計畫都面臨著改造。

由於原來的方案不能中途拋棄, 而總局的奧運戰略又要推進, 因此可能史無前例地出現“兩支國奧隊兩個國奧教練組”或“國奧打中甲”的現象。 而如果打中甲無法實施, 為了幫助國奧球員提高水準, 打好奧運會預選賽, 中國足協考慮在U23新政的基礎上, 明年加入U21國奧適齡球員上場的新規定。

在2017年1月通過的《中國足球協會2020行動計畫》中, 對於國家隊建設, 提出了2020年之前的目標, 其中就包括男足國奧隊打入東京奧運會男足決賽階段比賽。 按足協原來的設想, 是聘請一名外教擔任國奧隊教練, 組隊方式是正常通行的做法,

讓隊員在俱樂部打聯賽, 臨時集訓比賽後組隊參加預選賽。

在去年蔡振華前往比利時考察時, 已敲定了比利時教練擔任國奧隊教練, 並簽下了聘任合同, 據瞭解, 他就是來自挪威但是居住在比利時且執教過布魯日的特龍·索利德,

其組隊計畫也已經開始。

對於提高國奧的水準, 應對奧預賽的挑戰, 足協的原定計劃有兩方面, 一是U23新政發佈後, 對國奧適齡隊員水準的提高會有所幫助, 另一個是, 在此基礎上, 再安排高水準熱身賽來提高成績。 但是, 對中國體育、中國足球的改革, 體育總局現在有了新的想法, 而傳統的奧運戰略出成績的思路並沒有變化。

總局的想法是, 聘請國內教練擔任國奧隊教練, 為了提高球隊的比賽能力, 打好奧運會預選賽, 擬嘗試國奧隊組隊打中甲的方式。 這個方案與足協原來的計畫產生了很大矛盾, 特別是教練組的構成和協調, 隊員如何徵調, 球員如何安排俱樂部與國奧隊的比賽, 都是很難解決的問題。

▲97一代。

在這種情況下, 有關人士透露, 總局與足協有可能創造性地提出大國奧隊的戰略, 由兩個教練組帶領兩支國奧隊。

其中, 一支國奧隊由外籍主教練帶隊, 負責對外比賽, 參加熱身賽, 而另由孫繼海、邵佳一等中方教練組帶隊組織一支國奧隊, 這支隊作為編外球隊征戰2018年的中甲聯賽,

產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足協負擔。

事實上, 這與2010年當時提出的“國奧打中超、國奧打中甲”的出發點基本相似, 落實起來同樣會遇到很大的操作上的困難, 例如, 隊員如何徵召, 隊員如何適應兩個教練組不同的訓練和比賽要求, 中甲球隊與國奧隊的比賽會不會真的投入, 鍛煉效果如何等等。

▲93國奧時期就曾提出過“國奧打中超、國奧打中甲”的設想。

據瞭解,體育總局此番考慮在足球領域也重用本土明星,有著更深遠的謀劃。

體育總局近期的工作重點放在各專案中心協會化改革上,其中籃協的改革步伐邁得很大,從設想到落實,在一個月內就完成了籃協的改組,姚明替代原總局官員擔任了籃協主席,總局領導的思路是把籃協改革的嘗試也移植到足協身上,在足協負責人的選擇上,也希望加入一兩個有海外效力經歷,並且有很好的正面國際形象的明星,這與選擇姚明的理由基本相同。

只是,中國足球項目缺少一個與姚明地位相同的高光人物,因此曾在海外效力且比較成功的孫繼海、邵佳一以及李鐵都成為重點培養的人選。李鐵現在已經在國家隊任職,因此在下屆東京奧運會備戰的國奧隊組建上,加入孫繼海和邵佳一,對他們磨練履歷是一個很好的開始,初步的考慮是孫繼海傾向于參與教練團隊,邵佳一參與管理團隊,畢竟邵佳一此前在國安做體育總監,有過相關經驗。

▲儘管在業內已經屬於聲望頗高的大佬級人物,但無論是邵佳一還是孫繼海,在足壇的影響力都無法與“姚明之於籃球”相較。

不可否認,這是一個困難很大的工作。

首先,符合2020年東京奧運會的97國青隊在亞青賽上小組未能出線,無法參加世青賽決賽階段比賽,而在亞洲同屬國奧年齡段的其他對手,除去2020年奧運會東道主日本隊,韓國、伊拉克、烏茲別克斯坦等國青隊隊員還經過了世青賽的鍛煉,國奧球員與他們相比在個人能力、比賽經驗等等方面都有一定差距。

其次,這批隊員中的一部分雖然可以借助U23新政踢上中超和中甲聯賽,但是水準提高的幅度不能期望太高,國奧隊在奧運會預選賽出線的難度仍然非常大。

▲韋迪。

“國奧打中甲”,類似的想法曾在2010年由韋迪提出來過,當時面臨的主要問題是隊員屬於俱樂部所有,球員的權益是歸屬俱樂部的,國奧隊徵調“別人家的資產”這件事,做不好會引發一系列負面效應;球員本來在俱樂部打比賽有收入,但是在國奧隊打比賽則沒有收入,這對球員也不公平。以2010年“國奧打中甲”為例,由於各方反對意見太大,最終不了了之,只能以拉練比賽代替。

另外,被很多人忽視的一個細節是,“國奧隊”的名稱如果隨意使用,會觸犯IOC的商務邏輯,國際奧會享有奧林匹克標誌的權益所屬以及保護條例,如果以“國奧隊”名義打職業聯賽,是被國際奧會和中國多項法規所明令禁止的。

此前,中國奧會還專門發過一個檔,強調奧林匹克標誌和文字除受到《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保護外,還受《商標法》等法律、法規的保護。沒有國際奧會授權,任何人都無權以“國奧隊”命名這支球隊。

當然,目前“兩支國奧隊兩個國奧教練組”和“國奧打中甲”都是正在探討中的方案,未來不排除有更好組隊方案出臺的可能性,前提是足協和總局在相關問題上達成高度一致。

▲93國奧時期就曾提出過“國奧打中超、國奧打中甲”的設想。

據瞭解,體育總局此番考慮在足球領域也重用本土明星,有著更深遠的謀劃。

體育總局近期的工作重點放在各專案中心協會化改革上,其中籃協的改革步伐邁得很大,從設想到落實,在一個月內就完成了籃協的改組,姚明替代原總局官員擔任了籃協主席,總局領導的思路是把籃協改革的嘗試也移植到足協身上,在足協負責人的選擇上,也希望加入一兩個有海外效力經歷,並且有很好的正面國際形象的明星,這與選擇姚明的理由基本相同。

只是,中國足球項目缺少一個與姚明地位相同的高光人物,因此曾在海外效力且比較成功的孫繼海、邵佳一以及李鐵都成為重點培養的人選。李鐵現在已經在國家隊任職,因此在下屆東京奧運會備戰的國奧隊組建上,加入孫繼海和邵佳一,對他們磨練履歷是一個很好的開始,初步的考慮是孫繼海傾向于參與教練團隊,邵佳一參與管理團隊,畢竟邵佳一此前在國安做體育總監,有過相關經驗。

▲儘管在業內已經屬於聲望頗高的大佬級人物,但無論是邵佳一還是孫繼海,在足壇的影響力都無法與“姚明之於籃球”相較。

不可否認,這是一個困難很大的工作。

首先,符合2020年東京奧運會的97國青隊在亞青賽上小組未能出線,無法參加世青賽決賽階段比賽,而在亞洲同屬國奧年齡段的其他對手,除去2020年奧運會東道主日本隊,韓國、伊拉克、烏茲別克斯坦等國青隊隊員還經過了世青賽的鍛煉,國奧球員與他們相比在個人能力、比賽經驗等等方面都有一定差距。

其次,這批隊員中的一部分雖然可以借助U23新政踢上中超和中甲聯賽,但是水準提高的幅度不能期望太高,國奧隊在奧運會預選賽出線的難度仍然非常大。

▲韋迪。

“國奧打中甲”,類似的想法曾在2010年由韋迪提出來過,當時面臨的主要問題是隊員屬於俱樂部所有,球員的權益是歸屬俱樂部的,國奧隊徵調“別人家的資產”這件事,做不好會引發一系列負面效應;球員本來在俱樂部打比賽有收入,但是在國奧隊打比賽則沒有收入,這對球員也不公平。以2010年“國奧打中甲”為例,由於各方反對意見太大,最終不了了之,只能以拉練比賽代替。

另外,被很多人忽視的一個細節是,“國奧隊”的名稱如果隨意使用,會觸犯IOC的商務邏輯,國際奧會享有奧林匹克標誌的權益所屬以及保護條例,如果以“國奧隊”名義打職業聯賽,是被國際奧會和中國多項法規所明令禁止的。

此前,中國奧會還專門發過一個檔,強調奧林匹克標誌和文字除受到《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保護外,還受《商標法》等法律、法規的保護。沒有國際奧會授權,任何人都無權以“國奧隊”命名這支球隊。

當然,目前“兩支國奧隊兩個國奧教練組”和“國奧打中甲”都是正在探討中的方案,未來不排除有更好組隊方案出臺的可能性,前提是足協和總局在相關問題上達成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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