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戀愛好幾年了, 我倆年紀也都老大不小了, 雙方都催著結婚, 所以就挑了一個日子準備把婚禮辦了。
在舉辦婚禮之前公婆拿出積蓄說幫我們買一套婚房,
我們風風火火的去看了一段時間房子, 千挑萬選最後敲定了一套, 公婆也覺得不錯。 公婆說我跟老公名字都寫上, 我心底暗暗感激公婆, 不用我開口就想的那麼周到。
房子的事情敲定的八九不離十的時候, 大姑家突然提了一個要求。
說起我這個大姑姐, 她結婚六年了, 但去年離婚了, 具體原因不太清楚, 說是倆人感情不和, 孩子歸了男方, 大姑姐現在跟公婆一起住。 我還沒嫁過來, 所以對她無感, 她對我也無感, 兩個人表面客客氣氣的, 過得去就行。
話說房子定的差不多了, 大姑家說必須在房產證上加上她的名字, 還說兒子和閨女要一視同仁, 必須加上她的名字, 她現在離婚了, 已經夠慘了。 老公頗有微詞, 大姑姐就指著老公罵, 說老公是個自私鬼, 是公婆拿的錢又不是我們拿的錢憑什麼名字不能加上她的。
公婆也不願意加上大姑姐的名字, 大姑姐說不加名字這房子就別想踏踏實實住進去, 頗有一副撕破臉皮不要臉到底的氣勢。 畢竟大姑姐也離婚了, 公婆看上去還是有些於心不忍, 但是又不想我不高興, 所以左右為難。
你們有遇到這種情況嗎?父母買房應該加上大姑姐的名字嗎?現在我都不太想結婚了。 還沒結婚大姑姐都這樣, 以後的日子真不知道咋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