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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附職位表)

2017年度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

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 結合我省公務員隊伍建設實際, 中共甘肅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決定, 組織實施2017年度甘肅省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以下簡稱參公)工作人員工作。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畫

全省共設置機關公務員招錄職位977個, 計畫招錄總人數為1408 名, 其中:省直單位385名、市州1023名。 共設置參公工作人員招錄職位426個,

計畫招錄總人數為499名, 其中:省直單位90名、市州409名。 (以發佈的《職位簡表》為准)。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 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14日至1999年3月14日期間出生), 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畢業的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76年3月14日以後出生)。 其中, 報考法檢兩院員警、公安機關員警、森林公安員警、司法機關員警職位的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6年3月14日至1999年3月14日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職業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由畢業院校出具證明, 政審考察環節提供畢業證書原件)。

根據《甘肅省適當降低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公務員考錄報考條件辦法》(甘人社通〔2014〕480號)的有關規定, 58個連片特困縣和17個插花型貧困縣基層招錄單位駐地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 部分職位學歷條件可放寬到中專、高中。

8.具備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9.根據《公務員回避規定(試行)》(中組發〔2011〕31號),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職位。

10.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並注明年限的, 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並達到要求的年限。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 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公益性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軍隊團級及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

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的經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等, 計算時間為2017年3月14日以前。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 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 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服務基層四專案人員”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 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 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 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 自報到之日算起。 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註冊手續的人員, 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 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時間算起。

11. 招考職位要求報考人員有基層服務專案工作經歷的, 是指報考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四專案人員”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 服務期內的“服務基層四專案人員”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經現工作單位同意, 可報考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

12.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1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不得報考。

三、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查

根據《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筆試考務實施細則》(甘人社廳發〔2014〕21號), 筆試考務工作在省考錄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 省考錄辦進行協調和監督, 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承擔並組織實施, 各市州筆試考務實施單位承擔本行政轄區內筆試考務的組織實施工作。

(一)職位查詢

報考人員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網站(http://ks.rst.gansu.gov.cn/)或甘肅省人社廳網站(http://www.rst.gansu.gov.cn), 認真閱讀《招考公告》及《報考指南》、《報考專業分類參考目錄》和《關於進一步規範我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有關問題的意見》(甘人社通〔2013〕516號)等附件和其他有關政策規定, 查閱《職位簡表》,詳細瞭解招錄單位、招考人數、職位簡介、資格條件等,再確定報考職位。

(二)網上報名

本次招錄採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程式如下:

1.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在2017年3月14日08:00至3月20日24:00,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網站或甘肅省人社廳網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一律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

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報考指南》等附件,提交的報考資訊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選報職位報考條件,否則造成的後果由其本人承擔。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註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報考資格,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網上報名期間,省考錄辦負責對各市州和省直招錄單位就政策方面的書面請示進行答覆;各市州考錄辦和省直招錄單位解答報考人員的諮詢;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負責網上報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資訊辦公室負責網上報名技術諮詢。

2.網上資格審查

網上資格審查由職位所在的市州和省直招錄單位負責,時間為2017年3月14日08:00至3月21日18:00。

網上資格審查工作應及時、認真、客觀、公正,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隨意放寬條件,否則由相關單位和人員承擔由此造成的後果。

3.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人員于3月14日至3月21日期間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網站或甘肅省人社廳網站,查詢本人是否通過資格審查。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3月14日08:00至3月20日24:00,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3月21日00:00至18∶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4.查詢報名序號

5.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務必于3月22日09:00至3月30日16:00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網站或甘肅省人社廳網站進行報名確認。報名確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近期免冠2吋證件照片(按《招考公告》附件中的《網上報名、確認基本步驟》操作)。並根據《關於調整公務員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的批復》(甘發改收費〔2013〕800號),在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150元。未按規定進行報名確認和繳費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為確保考錄的嚴肅性和公平公正,報名期間,經報考人員申請僅可更改填寫錯誤的兩類資訊:一是報考人員姓名中明顯的錯別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報考人員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位。其他報名資訊,不得更改。報考人員申請更改報名資訊,須持身份證原件並填寫《報名資訊更改申請表》。省直單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統)及其直屬單位報考人員報送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進行審核、修改,市州以下單位報考人員報送市州考錄辦匯總後及時上報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進行審核、修改。截止日期為3月20日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農村特困戶、城市低保戶家庭報考人員,可申請減免報名考試費。根據《關於減免殘疾人考生報名考試費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80號),殘疾人也可申請減免報名考試費。上述人員在報名確認時只上傳照片,不進行網上繳費,直接與當地考錄辦聯繫辦理減免費用手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原件、影本),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影本),殘疾人憑相關證件(影本),經省、市州考錄辦審核確認後,現場辦理減免費用手續。其中,報考省直單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統)及其直屬單位的在省考錄辦辦理費用減免手續,報考市州及以下單位到所在市州考錄辦辦理費用減免手續。

6.網上列印《准考證》

四、筆試

本次考錄工作,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於招錄計畫與報名人數之比1∶5。對國務院確定的我省58個國家連片特困縣、17個插花型貧困縣和基層法院、檢察院、公安、安全、司法等機關專業性強、人才資源稀缺的特殊職位,其開考比例報經省考錄領導小組審定後可適當降低,按照《甘肅省適當降低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公務員考錄報考條件辦法》(甘人社通〔2014〕480號)執行。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筆試採用閉卷方式進行,一律用漢語作答。

(二)筆試地點

省直單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統)及其直屬單位報考人員在省直考區(蘭州)參加筆試,市州以下單位報考人員在所在市州考區參加筆試。應試人員應按照《准考證》標明的考點提前熟悉具體前往線路,避免耽誤正常參加筆試。

(三)筆試時間

2017年4月22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四)攜帶證件

應試人員必須攜帶網上列印的《准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身份證遺失的應試人員,應在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補辦有效臨時身份證。確因時間原因無法補辦的應試人員,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

(五)淨化筆試考務環境

省、市網上報名和筆試實施單位要協調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筆試考務環境的整治力度,不斷淨化考試環境。對制作假身份證和假戶籍證明騙取考試資格、制售假冒筆試輔導材料、不法培訓機構組織違規培訓、發送無線電信號進行高科技作弊等行為,進行有力查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條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3.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六)雷同試卷處理

在閱卷過程中發現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並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七)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於5月中旬在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網站或甘肅省人社廳網站公佈,應試人員可查詢。

五、資格複審

面試前進行資格複審,招錄單位根據網上報名資訊(報名登記表),應試人員本人提供的有關證件(身份證、工作證、畢業證、學位證、專案服務證和職稱證書等)和影本,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服務基層四專案人員”、“民生實事項目人員”證明材料等,按照職位條件進行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要嚴格執行《關於進一步規範我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有關問題的意見》(甘人社通〔2013〕516號),堅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嚴格審核認定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在職報考人員不能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報考人員有關材料資訊不實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對資格複審後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

六、面試

筆試成績公佈後,招錄單位在資格複審的基礎上,根據應試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有一門缺考或一門成績為零者,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省、市州考錄辦分別按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按計劃招錄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對國務院確定的我省58個國家連片特困縣、17個插花型貧困縣和基層法院、檢察院、公安、安全、司法等機關專業性強、人才資源稀缺的特殊職位,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對於達不到面試比例的職位,採取核減招錄計畫或職位合併的方式直至達到面試比例。各市州考錄辦初步進行職位合併,上報省考錄辦審定並公佈全省職位合併方案。省、市州考錄辦分別將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准考證號、筆試成績以及面試時間、地點、所帶證件、要求和招錄單位連絡人、聯繫電話等事項,在甘肅省人社廳網站或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網站、各市州政府門戶網站發佈,各招錄單位通知報考本單位應試人員按期參加面試。

面試採用結構化方式,實行百分制。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准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面試結束後,應當場公佈面試成績,並由應試人員簽字確認。

七、體能測評

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司法機關員警職位,需要進行體能測評的,體檢前需進行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准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

上述職位進入面試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工作由省、市州考錄辦按考區組織,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專案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組織進行。體能測評共3個項目,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得進入體檢程式。參加體能測評人員要隨時關注甘肅省人社廳網站或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網站、各市州人社局網站發佈的有關體能測評通知。

八、考試總成績確定

應試人員的最終考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確定,筆試平均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公式為:最終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單科成績總和)÷筆試科目數]×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最終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九、體檢

根據應試人員的最終成績,按職位擬錄取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由省、市州考錄辦按考區組織體檢。參加體檢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准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檢。

體檢工作必須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三甲以上醫院進行,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專案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複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專案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複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專案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複檢申請,由省、市州考錄辦安排報考人員到另外醫院進行複檢。省、市州考錄辦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複檢。複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複檢結論為准。

報考人民警察並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按照《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不進行複檢。

應試人員應嚴格遵守體檢規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實有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專案。對於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實的報考人員,給予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的處理。

體檢不合格者,經省、市州考錄辦核准後,按該職位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為零、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遞補),遞補只能進行一次。考生放棄體檢的,該職位不再進行遞補。

十、考察

體檢結束後,在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招錄單位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根據擬錄用職位要求,採取多種形式全面瞭解被考察物件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應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小組要查閱報考人員檔案,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進行函調,聽取有關方面意見,與本人進行面談,採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把握被考察物件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填寫《甘肅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表》,寫出書面考察報告。

考察不合格者,本環節不再進行遞補。

十一、公示和審批錄用

省直地廳級以上招錄單位、市州考錄辦按規定的程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能測評、體檢和政審考察合格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並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佈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滿後,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由招錄單位負責核實。若反映的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應試人員,取消錄用資格。若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錄用。

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按規定程式辦理審批錄用手續。經批准錄用的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新錄用人員須接受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初任培訓,培訓不合格者,不予任職。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職,不合格者取消錄用。本人提出放棄錄用資格的,記入其誠信檔案備查。

審批錄用工作在9月底前完成。

十二、監督檢查

為保證本次考錄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和透明,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負責對全省考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單位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同時邀請“兩代表一委員”、應試人員及家長代表參與重點環節的監督,落實應試人員和人民群眾對考錄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要嚴格執行《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30號),規範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查處,嚴肅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資格等處理,並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對發現涉考的各類違法行為,按有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對不法利益團夥舉辦的各類違規培訓、銷售盜版輔導教材、短信詐騙等行為,廣大應試人員要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諮詢電話:

蘭州市:0931-8836917

嘉峪關市:0937-6788971

酒泉市:0937-2615419

張掖市:0936-8360910

武威市:0935-2212221

金昌市:0935-833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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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涼市:0933-8211427、8232021

慶陽市:0934-8683662、8219300

隴南市:0939-8213133

臨夏州:0930-6225941

甘南州:0941-8213226

省政協:0931-8588069

省高級人民法院:0931-8648586(林區中院)

0931-4926498(鐵路中院)

省人民檢察院:0931-4951158、2369778

省委政法委:0931-8928284

省委保密辦:0931-8928419

省委網信辦:0931-8928721

省委黨史研究室:0931-8928081

省委黨校:0931-7768752

省工信委:0931-4609295

省衛計委:0931-4818137(保健局)

0931-4522552(監督局)

省政府國資委:0931-7879613

省財政廳:0931-8891107

省公安廳:0931-515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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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廳:0931-8877312

省商務廳:0931-8616325

省水利廳:0931-841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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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廳:0931-8121912

省林業廳:0931-8827485

省地稅局:0931-8870888

省統計局:0931-2176325

省質監局:0931-8721797、8828553

省檔案局:0931-8511769、8518867

省糧食局:0931-8800960

省食藥局:0931-7617763

省宗教局:0931-8864205

省測繪地理資訊局:0931-8846705

省民進:0931-8586088

省文聯:0931-8838534

省殘聯:0931-8410048

省科協:0931-8827704

省考錄辦:0931-4634991、4634992、4635443 、4635451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資訊辦公室(網上報名技術支持):0931-8960193

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網上報名和筆試實施):0931-4810240

省紀委派駐省人社廳紀檢組:0931-8885635

2017年3月13日

附件:

1.《2017年度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計畫簡表(省直)》

2.《2017年度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計畫簡表(市州)》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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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閱《職位簡表》,詳細瞭解招錄單位、招考人數、職位簡介、資格條件等,再確定報考職位。

(二)網上報名

本次招錄採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程式如下:

1.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在2017年3月14日08:00至3月20日24:00,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網站或甘肅省人社廳網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一律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

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報考指南》等附件,提交的報考資訊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選報職位報考條件,否則造成的後果由其本人承擔。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註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報考資格,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網上報名期間,省考錄辦負責對各市州和省直招錄單位就政策方面的書面請示進行答覆;各市州考錄辦和省直招錄單位解答報考人員的諮詢;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負責網上報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資訊辦公室負責網上報名技術諮詢。

2.網上資格審查

網上資格審查由職位所在的市州和省直招錄單位負責,時間為2017年3月14日08:00至3月21日18:00。

網上資格審查工作應及時、認真、客觀、公正,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隨意放寬條件,否則由相關單位和人員承擔由此造成的後果。

3.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人員于3月14日至3月21日期間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網站或甘肅省人社廳網站,查詢本人是否通過資格審查。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3月14日08:00至3月20日24:00,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3月21日00:00至18∶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4.查詢報名序號

5.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務必于3月22日09:00至3月30日16:00登錄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網站或甘肅省人社廳網站進行報名確認。報名確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近期免冠2吋證件照片(按《招考公告》附件中的《網上報名、確認基本步驟》操作)。並根據《關於調整公務員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的批復》(甘發改收費〔2013〕800號),在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150元。未按規定進行報名確認和繳費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為確保考錄的嚴肅性和公平公正,報名期間,經報考人員申請僅可更改填寫錯誤的兩類資訊:一是報考人員姓名中明顯的錯別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報考人員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位。其他報名資訊,不得更改。報考人員申請更改報名資訊,須持身份證原件並填寫《報名資訊更改申請表》。省直單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統)及其直屬單位報考人員報送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進行審核、修改,市州以下單位報考人員報送市州考錄辦匯總後及時上報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進行審核、修改。截止日期為3月20日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農村特困戶、城市低保戶家庭報考人員,可申請減免報名考試費。根據《關於減免殘疾人考生報名考試費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80號),殘疾人也可申請減免報名考試費。上述人員在報名確認時只上傳照片,不進行網上繳費,直接與當地考錄辦聯繫辦理減免費用手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原件、影本),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影本),殘疾人憑相關證件(影本),經省、市州考錄辦審核確認後,現場辦理減免費用手續。其中,報考省直單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統)及其直屬單位的在省考錄辦辦理費用減免手續,報考市州及以下單位到所在市州考錄辦辦理費用減免手續。

6.網上列印《准考證》

四、筆試

本次考錄工作,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於招錄計畫與報名人數之比1∶5。對國務院確定的我省58個國家連片特困縣、17個插花型貧困縣和基層法院、檢察院、公安、安全、司法等機關專業性強、人才資源稀缺的特殊職位,其開考比例報經省考錄領導小組審定後可適當降低,按照《甘肅省適當降低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公務員考錄報考條件辦法》(甘人社通〔2014〕480號)執行。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筆試採用閉卷方式進行,一律用漢語作答。

(二)筆試地點

省直單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統)及其直屬單位報考人員在省直考區(蘭州)參加筆試,市州以下單位報考人員在所在市州考區參加筆試。應試人員應按照《准考證》標明的考點提前熟悉具體前往線路,避免耽誤正常參加筆試。

(三)筆試時間

2017年4月22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四)攜帶證件

應試人員必須攜帶網上列印的《准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身份證遺失的應試人員,應在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補辦有效臨時身份證。確因時間原因無法補辦的應試人員,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

(五)淨化筆試考務環境

省、市網上報名和筆試實施單位要協調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筆試考務環境的整治力度,不斷淨化考試環境。對制作假身份證和假戶籍證明騙取考試資格、制售假冒筆試輔導材料、不法培訓機構組織違規培訓、發送無線電信號進行高科技作弊等行為,進行有力查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條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3.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六)雷同試卷處理

在閱卷過程中發現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並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七)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於5月中旬在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網站或甘肅省人社廳網站公佈,應試人員可查詢。

五、資格複審

面試前進行資格複審,招錄單位根據網上報名資訊(報名登記表),應試人員本人提供的有關證件(身份證、工作證、畢業證、學位證、專案服務證和職稱證書等)和影本,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服務基層四專案人員”、“民生實事項目人員”證明材料等,按照職位條件進行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要嚴格執行《關於進一步規範我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有關問題的意見》(甘人社通〔2013〕516號),堅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嚴格審核認定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在職報考人員不能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報考人員有關材料資訊不實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對資格複審後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

六、面試

筆試成績公佈後,招錄單位在資格複審的基礎上,根據應試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有一門缺考或一門成績為零者,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省、市州考錄辦分別按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按計劃招錄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對國務院確定的我省58個國家連片特困縣、17個插花型貧困縣和基層法院、檢察院、公安、安全、司法等機關專業性強、人才資源稀缺的特殊職位,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對於達不到面試比例的職位,採取核減招錄計畫或職位合併的方式直至達到面試比例。各市州考錄辦初步進行職位合併,上報省考錄辦審定並公佈全省職位合併方案。省、市州考錄辦分別將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准考證號、筆試成績以及面試時間、地點、所帶證件、要求和招錄單位連絡人、聯繫電話等事項,在甘肅省人社廳網站或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網站、各市州政府門戶網站發佈,各招錄單位通知報考本單位應試人員按期參加面試。

面試採用結構化方式,實行百分制。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准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面試結束後,應當場公佈面試成績,並由應試人員簽字確認。

七、體能測評

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司法機關員警職位,需要進行體能測評的,體檢前需進行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准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

上述職位進入面試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工作由省、市州考錄辦按考區組織,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專案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組織進行。體能測評共3個項目,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得進入體檢程式。參加體能測評人員要隨時關注甘肅省人社廳網站或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網站、各市州人社局網站發佈的有關體能測評通知。

八、考試總成績確定

應試人員的最終考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確定,筆試平均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公式為:最終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單科成績總和)÷筆試科目數]×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最終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九、體檢

根據應試人員的最終成績,按職位擬錄取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由省、市州考錄辦按考區組織體檢。參加體檢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准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檢。

體檢工作必須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三甲以上醫院進行,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專案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複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專案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複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專案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複檢申請,由省、市州考錄辦安排報考人員到另外醫院進行複檢。省、市州考錄辦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複檢。複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複檢結論為准。

報考人民警察並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按照《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不進行複檢。

應試人員應嚴格遵守體檢規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實有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專案。對於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實的報考人員,給予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的處理。

體檢不合格者,經省、市州考錄辦核准後,按該職位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為零、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遞補),遞補只能進行一次。考生放棄體檢的,該職位不再進行遞補。

十、考察

體檢結束後,在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招錄單位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根據擬錄用職位要求,採取多種形式全面瞭解被考察物件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應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小組要查閱報考人員檔案,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進行函調,聽取有關方面意見,與本人進行面談,採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把握被考察物件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填寫《甘肅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表》,寫出書面考察報告。

考察不合格者,本環節不再進行遞補。

十一、公示和審批錄用

省直地廳級以上招錄單位、市州考錄辦按規定的程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能測評、體檢和政審考察合格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並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佈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滿後,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由招錄單位負責核實。若反映的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應試人員,取消錄用資格。若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錄用。

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按規定程式辦理審批錄用手續。經批准錄用的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新錄用人員須接受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初任培訓,培訓不合格者,不予任職。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職,不合格者取消錄用。本人提出放棄錄用資格的,記入其誠信檔案備查。

審批錄用工作在9月底前完成。

十二、監督檢查

為保證本次考錄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和透明,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負責對全省考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單位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同時邀請“兩代表一委員”、應試人員及家長代表參與重點環節的監督,落實應試人員和人民群眾對考錄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要嚴格執行《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30號),規範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查處,嚴肅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資格等處理,並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對發現涉考的各類違法行為,按有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對不法利益團夥舉辦的各類違規培訓、銷售盜版輔導教材、短信詐騙等行為,廣大應試人員要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諮詢電話:

蘭州市:0931-8836917

嘉峪關市:0937-6788971

酒泉市:0937-2615419

張掖市:0936-8360910

武威市:0935-2212221

金昌市:0935-8330661

白銀市:0943-8250973

天水市:0938-8214550、8393692

定西市:0932-8232000、5930590

平涼市:0933-8211427、8232021

慶陽市:0934-8683662、8219300

隴南市:0939-8213133

臨夏州:0930-6225941

甘南州:0941-8213226

省政協:0931-8588069

省高級人民法院:0931-8648586(林區中院)

0931-4926498(鐵路中院)

省人民檢察院:0931-4951158、2369778

省委政法委:0931-8928284

省委保密辦:0931-8928419

省委網信辦:0931-8928721

省委黨史研究室:0931-8928081

省委黨校:0931-7768752

省工信委:0931-4609295

省衛計委:0931-4818137(保健局)

0931-4522552(監督局)

省政府國資委:0931-7879613

省財政廳:0931-8891107

省公安廳:0931-5155220

省司法廳:0931-8822829

省環保廳:0931-8412160

省文化廳:0931-8877312

省商務廳:0931-8616325

省水利廳:0931-8416523

省國土廳:0931-8766682

省住建廳:0931-8121912

省林業廳:0931-8827485

省地稅局:0931-8870888

省統計局:0931-2176325

省質監局:0931-8721797、8828553

省檔案局:0931-8511769、8518867

省糧食局:0931-8800960

省食藥局:0931-7617763

省宗教局:0931-8864205

省測繪地理資訊局:0931-8846705

省民進:0931-8586088

省文聯:0931-8838534

省殘聯:0931-8410048

省科協:0931-8827704

省考錄辦:0931-4634991、4634992、4635443 、4635451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資訊辦公室(網上報名技術支持):0931-8960193

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網上報名和筆試實施):0931-4810240

省紀委派駐省人社廳紀檢組:0931-8885635

2017年3月13日

附件:

1.《2017年度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計畫簡表(省直)》

2.《2017年度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計畫簡表(市州)》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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