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裡有給孩子過十二歲的鄉俗。 那年過年, 我去叔叔家拜年的時候, 嬸子告訴我說她孫子十二歲了, 下個月初一要“開鎖”, 邀請我們全家一定去捧場, 我爽快地答應了。 嬸子說到時候親戚來得多, 恐怕盆和碗不夠。 我說到飯店包幾桌不就得了。 嬸子說又不是結婚, 還那麼張揚幹什麼, 就在家裡吃吃算了, 反正都是些親戚, 也沒外人, 問我是否能在我們廠的食堂借些?我不好意思推託, 只好答應了。 有個方便的條件是食堂管理員張師傅和我的關係還不錯!
想起十二年前表弟結婚時, 由於那時叔叔家較窮,
星期六下午, 我給張師傅打了張借條。 張師傅小心翼翼地把碗從櫃子裡取出來,
我把碗用布單包好, 抱著它打的來到叔叔家。 嬸子高興得看了又看愛不釋手, 說:“這碗仿過去官窯燒制的, 要是古董商見了, 恐怕兩萬塊錢也不止。 ”吃飯的時候, 嬸子一再地叮囑大夥要小心點, 千萬別磕碰壞!而且還不讓小孩子用。 我對嬸子這種負責任的態度十分讚賞, 覺得嬸子是個責任心非常強的人, 讓我省了很多心。
星期一早晨, 我很早就去了食堂, 看見叔叔和表弟也按時把碗還來了, 我心裡很高興。 這時, 張師傅也來了。 叔叔把一包紅紙包著的糖和煙塞在張師傅手裡, 笑著說:“小小意思, 不成敬意, 請收下吧。 ”張師傅也笑著說:“且慢!待我先檢查完這碗再說。 ”
張師傅小心翼翼地打開布包,
我在一邊聽著叔叔唾沫星子四濺的“得不得”, 早已經氣得忍無可忍了, 我飛快地奪過那兩隻碗“啪”地摔在洋灰地上……最終結果, 叔叔不得不乖乖地把兩隻原碗拿回來。 從此, 我再沒有去過叔叔家。
今年過年, 我不知怎麼很想去看看叔叔, 於是備了些禮物去了叔叔家, 卻看見了叔叔和嬸子的遺像。 表弟拉著很長一張臉, 說:“你還有臉來?”我莫名其妙, 問:“你說這話是什麼意思?難道叔叔和嬸子是我害死的?”表弟把眼迷起,
我從叔叔家出來, 心裡跟熬了一鍋粥一樣犯糊塗:究竟是他們做人不厚道;還是我管得閒事多了?到頭來自己卻落了一身的不是……反過來又想想:即便是叔叔、嬸子一時糊塗做錯了事情, 我也不該一時衝動鑄下大錯, 落下了永生的後悔;如果我當時把叔叔叫在一邊, 慢慢開導、說服, 事情會平平和和地解決, 這樣做即要不了兩位老人家的性命, 又要回了碗, 兩全其美多好啊!這件事提醒了我:今後做事, 一定要三思而後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