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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索要21萬“天價彩禮”被分手,未來岳父稱:娶不起就別娶!

9月24日, 江蘇一對情侶因21萬“天價彩禮”鬧分手的聊天截圖曝光:未來岳父連續3次加彩禮, 從10萬漲至21萬。

看看下面的聊天截圖, 如果你是這小夥子, 是為了愛情, 接受這奇葩要求?還是狠心拒絕, 分手拜拜?

小編採訪了幾位孩子王會員, 先來聽聽他們的看法吧~

@我的頭卡住了

小夥子三觀很正, 這女的, 不要也罷!

@樸覓軒

重點是加價, 搞得真的跟賣女兒似的~

@沒有昵稱ao

串通好的, 一步步試探底線, 一點點加籌碼, 也並不相愛。

@一路小P走向勝利V

我弟結婚請帖都發出去了新娘家又要加錢, 我弟怒了, 婚禮如期舉行不過換了別人, 第一個女孩兒家人後來還來求我弟, 錢也不要了, 但是晚了, 只能怪他們吃相太難看。

彩禮多少真的重要麼?

說重要吧,

對大多數中國家庭來說都是避不開的形式。 雖然很多人當時表示不在乎, 但日後生活中一旦遇上什麼不開心的事兒, 女方家庭都喜歡拿“沒給彩禮”“彩禮給的少”來說事兒。

說不重要吧, 彩禮就是封建傳統儀式, 只是父母對女兒的一份心意, 不是非要拿金錢來衡量的。

中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 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 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 有些地方習俗稱為納征, 征是成功的意思, 即送彩禮之後, 婚約正式締結, 一般不得反悔。 若有反悔時, 若女方反悔, 彩禮要退還男方的;若男方反悔, 則彩禮一般不退。

但是在現代, 很多地方的彩禮觀被扭曲妖魔化了, 說到彩禮的事情都覺得物質、變味,

不再單純的作為一種禮節對待。 這是對婚姻的褻瀆, 也是對愛情的玷污。 我認為, 正確的彩禮觀就如民間文藝家協會主席曹保明所說的:“彩禮首先是一種禮節, 這種禮節並非由制度約束, 而是一種民間習俗。 但彩禮是禮不能過度, 應該根據家庭實際情況適當給予。 ‘’

如果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的男女家庭因彩禮產生分歧了, 該如何呢?

因為彩禮雙方鬧掰了其實也不可惜。 為什麼呢?這說明男女之間要麼三觀不一致, 家庭層次差距太大;要麼感情基礎不牢固, 各自覺得對方不值得。 就算結婚了, 日後也可能因為這些基礎矛盾過不下去。

婚姻對一個人來講太重要了, 希望大家理性理性再理性!

Hi, 我是孩子王首席育兒顧問,

持有國家高級育嬰資格證, 在孩子王有近5000名和我一樣的育兒顧問為寶媽們提供嬰兒撫觸、產婦催乳、寶寶理髮、營養指導、母嬰護理、成長培育等服務, 讓當媽媽變得更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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