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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上海青豇豆農藥超標 永輝超市太華北路店被罰6萬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2016年監督抽檢中, 陝西永輝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太華北路分公司2016年11月4日經營的上海青(普通白菜)和豇豆, 經檢驗分別為阿維菌素和氟蟲氰、克百威項目不符合GB2763-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量》要求。 日前, 該公司被罰款60000元。

根據陝西省食藥監局發佈, 2016年11月11日, 收到陝西永輝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太華北路分公司2016年11月4日經營的上海青(普通白菜)和豇豆不合格檢驗報告後, 立即責成西安市食藥監局啟動核查處置工作, 要求企業立即停止銷售並召回不合格食品。

經查:陝西永輝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太華北路分公司2016年11月4日採購不合格上海青(普通白菜)10公斤、不合格豇豆 8公斤 ,

除部分報損外, 其餘已全部銷售。 該企業發出了召回通知, 未召回不合格產品。

西安市食藥監部門責成企業密切關注和收集消費者回饋的相關資訊, 一旦接到投訴或發現任何不良反應情況要立即處置並向食藥監部門報告。

陝西永輝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太華北路分公司經營不合格食品的行為, 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 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 西安市未央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 2017年 1月 10日 對該公司作出以下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149.4元;罰款60000元。

經查,

陝西永輝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太華北路分公司在進貨時未查驗檢驗報告, 未按規定執行進貨查驗制度。 該公司針對存在問題及時進行了整改, 嚴把採購關, 從有資質供應商處購進農產品;嚴把進貨查驗關, 並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了培訓, 確保食品安全。 西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將不合格上海青(普通白菜)和豇豆的有關線索分別移交上海市崇明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合浦縣農業部門調查處理。

華商記者 李琳

編輯:華商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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