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 是近兩年來最火的一個詞, 然而面對新業態的全面興起, “互聯網+問題”則正成為消費大眾頭疼的事兒。 互聯網壟斷下,
大魚吃小魚, 消費者沒魚吃!
在新的消費模式颶風下, 消費者瘦弱不已, 疲憊不堪!
網上超市, 你還買得起嗎?
陳女士在1號店上選購早餐麵包, 幾經對比,
自從2016年6月, 京東收了1號店(京東接盤1號店約花了14.9億美元), 大魚高價吃小魚, 消費者便只能被迫來買單——不管是京東還是小京東(1號店), 免費的起送門檻一天比一天高, 1號店原來是50塊參考重量免郵, 現在漲到68塊;而京東更是給出交易提醒:“還在花運費?立即開通149塊的付費會員(京東PLUS), 每月就有2張自營運費券”了。
說人話就是, 配送由曾經的服務變成了盈利, 你只有2個選擇, 要麼買會員, 體驗原來的京東價與2單/月配送減免;要麼不買會員, 付更貴的商品價與配送費, 不管怎麼樣, 網購都是要多花錢!這就是京東獨大後的法則。
網約車, 你還乘坐的起嗎?
2016年的另一條大魚高價吃小魚事件, 是跟我們消費者出行息息相關的滴滴並購快的、優步一事。 大魚吃了小魚, 消費者沒有魚吃, 面對如今這些霸王條款, 用戶卻也無奈的點擊著“同意上述使用者協議”……
北京樊小姐經常打車上下班, 因路程不遠, 基本上起步價13元就夠, 可網約時代, 碰到惡劣天氣基本要溢價超過26元才有司機接單, 更窩火的是司機接了單不能馬上到也沒辦法,
魔都更甚, 筆者親身經歷告訴你, 節假日不加價約到的車, 你肯定是上了“假”車。 平臺一家獨大後的變相“拒載、選客”, 消費者卻壓根連投訴的證據都沒有, 順風車爽約放鴿子, 竟然只有5元的限時索賠, 申訴晚了連5元都沒的賠。
更無解的是, 控制完滿大街的計程車後, 滴滴魔掌又伸向了原屬優步的專車, 筆者春節期間從虹橋叫專車到青浦, 預估價明明是75元, 實際卻要支付120元, 投訴滴滴, 被告知沒有此項業務, 投訴優步, 又被告知現在屬於滴滴客服管轄!
預估價是壟斷後霸王的又一利器, 在滴滴算來, 叫車的預估價, 是附加了“一行小字”:不考慮任何惡劣天氣、道路擁堵情況。 就是這句話讓你車費翻倍!滴滴的預估價變成了天上飛的理想價,
壟斷, 是否會隻手遮天?
有人打趣的說, 中國互聯網, 各行都是大魚飽著也要硬吃掉小魚。 誠然, 在行業大佬制定規則的局勢下, 消費者尚且就是受到點傷害, 創新型中小公司更是遭遇“滅頂之災”, 更別說“大眾創業, 萬眾創新”這一願景了。
然而壟斷向來也不會隻手遮天, 《反壟斷法》在第十九款中明確“壟斷行為”, 主要包括:經營者達成壟斷協定;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
從定義角度看, 很多互聯網企業的行為已經具備了腳踩紅線的特徵, 倘若繼續搞事情, 制定“潛規則”(收購-壟斷提價), 消費者不買帳、法律不答應、政府更不會坐視不理,網約車發佈牌照限制數量,就是後者的亮劍。
《解讀網》呼籲:反壟斷法需要升級互聯網+
壟斷將本應歸所有人自由享有的東西攫為己有——愛德華·科克爵士(英國)
我國現行《反壟斷法》形成於實體經濟,對於互聯網這種新型經濟,確實有些“水土不服”。主要表現就是“壟斷行為”難以界定,例如“360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案,後者雖在即時通訊市場具有絕對支配地位,怎麼來推定靜默式安裝QQ管家的行為構成對市場支配地位的濫用呢。
互聯網行業的反壟斷最大特點是技術性要求高,事實上是對監管部門的考驗。目前互聯網監管有“三駕馬車”: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反壟斷的規制方面,又有國家發改委、工商總局、商務部。怎樣將執法機構與行業監管協調配合起來,才是法律升級的標誌。
消費者不買帳、法律不答應、政府更不會坐視不理,網約車發佈牌照限制數量,就是後者的亮劍。《解讀網》呼籲:反壟斷法需要升級互聯網+
壟斷將本應歸所有人自由享有的東西攫為己有——愛德華·科克爵士(英國)
我國現行《反壟斷法》形成於實體經濟,對於互聯網這種新型經濟,確實有些“水土不服”。主要表現就是“壟斷行為”難以界定,例如“360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案,後者雖在即時通訊市場具有絕對支配地位,怎麼來推定靜默式安裝QQ管家的行為構成對市場支配地位的濫用呢。
互聯網行業的反壟斷最大特點是技術性要求高,事實上是對監管部門的考驗。目前互聯網監管有“三駕馬車”: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反壟斷的規制方面,又有國家發改委、工商總局、商務部。怎樣將執法機構與行業監管協調配合起來,才是法律升級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