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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壟斷——消費者的末日即將到來(上)

“互聯網+”, 是近兩年來最火的一個詞, 然而面對新業態的全面興起, “互聯網+問題”則正成為消費大眾頭疼的事兒。 互聯網壟斷下,

行業大鱷紛紛上岸, 此時此刻, 在又一年3·15到來之際, 解讀網替消費者問:這些是末日即將到來的徵兆嗎?

大魚吃小魚, 消費者沒魚吃!

在新的消費模式颶風下, 消費者瘦弱不已, 疲憊不堪!

網上超市, 你還買得起嗎?

陳女士在1號店上選購早餐麵包, 幾經對比,

她發現連圖片都一模一樣的商品, 1號店上給出低價誘惑的商品不再有自營標籤了, 而是“像淘寶那種的個人商家在賣”, 出於安全考慮, 陳女士不免郵地在京東超市購買了一箱麵包。 誰知到貨後嚇一跳, “有超過一半的蛋糕都生了黴菌, 深色的、綠色的黴斑, 透過包裝袋就能看到”, 申請售後, 回饋一拖再拖, 最後竟以20元電子抵用券被打發。

自從2016年6月, 京東收了1號店(京東接盤1號店約花了14.9億美元), 大魚高價吃小魚, 消費者便只能被迫來買單——不管是京東還是小京東(1號店), 免費的起送門檻一天比一天高, 1號店原來是50塊參考重量免郵, 現在漲到68塊;而京東更是給出交易提醒:“還在花運費?立即開通149塊的付費會員(京東PLUS), 每月就有2張自營運費券”了。

說人話就是, 配送由曾經的服務變成了盈利, 你只有2個選擇, 要麼買會員, 體驗原來的京東價與2單/月配送減免;要麼不買會員, 付更貴的商品價與配送費, 不管怎麼樣, 網購都是要多花錢!這就是京東獨大後的法則。

網約車, 你還乘坐的起嗎?

2016年的另一條大魚高價吃小魚事件, 是跟我們消費者出行息息相關的滴滴並購快的、優步一事。 大魚吃了小魚, 消費者沒有魚吃, 面對如今這些霸王條款, 用戶卻也無奈的點擊著“同意上述使用者協議”……

北京樊小姐經常打車上下班, 因路程不遠, 基本上起步價13元就夠, 可網約時代, 碰到惡劣天氣基本要溢價超過26元才有司機接單, 更窩火的是司機接了單不能馬上到也沒辦法,

因為乘客取消就要另付5元取消費。

魔都更甚, 筆者親身經歷告訴你, 節假日不加價約到的車, 你肯定是上了“假”車。 平臺一家獨大後的變相“拒載、選客”, 消費者卻壓根連投訴的證據都沒有, 順風車爽約放鴿子, 竟然只有5元的限時索賠, 申訴晚了連5元都沒的賠。

更無解的是, 控制完滿大街的計程車後, 滴滴魔掌又伸向了原屬優步的專車, 筆者春節期間從虹橋叫專車到青浦, 預估價明明是75元, 實際卻要支付120元, 投訴滴滴, 被告知沒有此項業務, 投訴優步, 又被告知現在屬於滴滴客服管轄!

預估價是壟斷後霸王的又一利器, 在滴滴算來, 叫車的預估價, 是附加了“一行小字”:不考慮任何惡劣天氣、道路擁堵情況。 就是這句話讓你車費翻倍!滴滴的預估價變成了天上飛的理想價,

實際車費, 永遠要高出形同虛設的預估價好幾成。

壟斷, 是否會隻手遮天?

有人打趣的說, 中國互聯網, 各行都是大魚飽著也要硬吃掉小魚。 誠然, 在行業大佬制定規則的局勢下, 消費者尚且就是受到點傷害, 創新型中小公司更是遭遇“滅頂之災”, 更別說“大眾創業, 萬眾創新”這一願景了。

然而壟斷向來也不會隻手遮天, 《反壟斷法》在第十九款中明確“壟斷行為”, 主要包括:經營者達成壟斷協定;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

從定義角度看, 很多互聯網企業的行為已經具備了腳踩紅線的特徵, 倘若繼續搞事情, 制定“潛規則”(收購-壟斷提價), 消費者不買帳、法律不答應、政府更不會坐視不理,網約車發佈牌照限制數量,就是後者的亮劍。

《解讀網》呼籲:反壟斷法需要升級互聯網+

壟斷將本應歸所有人自由享有的東西攫為己有——愛德華·科克爵士(英國)

我國現行《反壟斷法》形成於實體經濟,對於互聯網這種新型經濟,確實有些“水土不服”。主要表現就是“壟斷行為”難以界定,例如“360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案,後者雖在即時通訊市場具有絕對支配地位,怎麼來推定靜默式安裝QQ管家的行為構成對市場支配地位的濫用呢。

互聯網行業的反壟斷最大特點是技術性要求高,事實上是對監管部門的考驗。目前互聯網監管有“三駕馬車”: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反壟斷的規制方面,又有國家發改委、工商總局、商務部。怎樣將執法機構與行業監管協調配合起來,才是法律升級的標誌。

消費者不買帳、法律不答應、政府更不會坐視不理,網約車發佈牌照限制數量,就是後者的亮劍。

《解讀網》呼籲:反壟斷法需要升級互聯網+

壟斷將本應歸所有人自由享有的東西攫為己有——愛德華·科克爵士(英國)

我國現行《反壟斷法》形成於實體經濟,對於互聯網這種新型經濟,確實有些“水土不服”。主要表現就是“壟斷行為”難以界定,例如“360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案,後者雖在即時通訊市場具有絕對支配地位,怎麼來推定靜默式安裝QQ管家的行為構成對市場支配地位的濫用呢。

互聯網行業的反壟斷最大特點是技術性要求高,事實上是對監管部門的考驗。目前互聯網監管有“三駕馬車”: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反壟斷的規制方面,又有國家發改委、工商總局、商務部。怎樣將執法機構與行業監管協調配合起來,才是法律升級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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