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婆婆又在動員大家給小叔介紹女朋友, 我反正不會介紹了, 吃力不討好還得罪人。 上次的教訓已經夠我長記性了, 幸虧他不是我親弟弟, 不然我非扇他兩耳光不可。 哪有這麼冒失, 這麼不懂得尊重別人隱私的人, 能賺點小錢就這麼嘚瑟?不至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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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公結婚快兩年了, 結婚時我就知道小叔是個有本事的人, 在外工作三年自己分期買了房子車子, 年薪少說也有30萬吧。 在外頭這點薪資算不上很多, 可在我們鎮算是很好的了, 所以公婆都已小叔為榮。 見人就跨自個小兒子有本事有出息, 如今張羅相親更是要求高的很。
首先相親物件要婆婆看得上, 經過了婆婆這關才能和小叔見面, 本以為婆婆就夠難纏了。 沒想到小叔也是個不要臉的貨, 上次我介紹一朋友過去, 人挺老實的一姑娘。 吃個飯他就把人給氣跑了, 本來我還以為不合適想給他找下一位,
聽完我都覺得小叔至今單身真活該, 找物件提什麼三要求, 第一:瓜子臉, 身高不能低於170、第二:談男朋友不超過2個、第三:一定要是處女。 真不知道他拿來的底氣, 對結婚物件要求這麼多, 而且見面第一次就問這些問題, 真是直男癌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