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單車大量進入城中村,
給居民帶來出行便利的同時,
也出現無序停放、堆集路面等問題。
共用單車堵塞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甚至圍堵消火栓,
直接影響和妨礙火災緊急逃生和消防滅火救援,
對城中村消防安全造成威脅,
形成現實消防隱患。
9月22日下午, 福田公安分局消防監管大隊召開共亨單車佔用城中村消防通道約談警示會, 對摩拜單車、ofo、小鳴單車、小藍等共用單車公司進行集體約談, 告知各共用單車公司必須加強維護管理, 在提供市場服務的同時, 要依法承擔消防安全責任。
共用單車隨意佔用“生命通道”
“共用單車是個新鮮事物, 這一兩年來迅速就發展壯大, 確實方便了廣大市民, 但它也帶來了隨意停放, 佔用消防車道, 特別是城中村消防疏散通道的情況, 這就涉及到影響公共安全的問題, 需要各個共用單車企業、各個社區一起來協商解決。 ”福田公安分局消防監管大隊長鄭新榮表示。
約談會上播放了《城中村消防安全警示片》, 以近期發生的火災事故案例為切入點, 從事故教訓、隱患類型、法律責任、工作要求等四個方面對城中村消防安全進行警示教育, 一幕幕畫面深深觸動了與會人員。
對此, 福田部分城中村都採取了相應的措施, 但整治效果並不理想。 上沙村出臺規定, 從下午5時到晚上禁止共用單車入村, 局部改善了城中村內部交通狀況。 然而, 仍有大量共用單車堆積城中村內, 甚至堆放在附近市政道路上, 嚴重影響了道路通行。 部分沒有採取入村道路圍合的石廈、上梅林、田面等城中村, 由於進出道路四通八達, 禁止單車入村存在不小的難度。
會上, 城中村股份公司代表分別陳述了各城中村消防通道被共用單車佔用的現狀, 對共用單車亂停亂放帶來的問題頭痛不已, 強烈要求共用單車公司採取有效措施, 加強後期管理。 福田消防監管大隊相關負責人詳細解讀了《消防法》、《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等法律規定, 就佔用消防車道的法律責任後果做了警示說明。 各共用單車公司負責人分別就加強停放管理、避免佔用通道做了表態發言。
簽訂消防責任告知書明確整改要求
約談會上, 福田消防監管大隊與各共用單車公司逐一簽訂了消防安全責任告知書,
摩拜單車深莞城市負責人表示, 摩拜單車公司將認真對待福田消防大隊約談警示的相關要求, 積極擔負相關社會責任。 針對警方各項警示要求, 將研究採取相應的措施, 避免共用單車無序停放佔用消防通道的問題出現。 ofo單車負責人表示, 公司高層已經意識到相關消防安全問題, 將會採取加派調度人員、加強巡視檢查等手段, 及時對城中村的共用單車進行清理。
福田警方依據《消防法》和《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針對共用單車公司進行消防安全集體警示約談,在全市乃是首例,旨在明確告知共用單車公司應承擔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警示各共用單車公司在獲取經濟效益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法律義務。福田公安分局消防監管大隊政委于代斌表示,這次集體警示約談共用單車公司,責成各公司完善使用管理機制,不得佔用、堵塞消防通道和逃生安全出口,不得影響和妨礙消防設施正常使用,既是深化福田區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舉措,也是創新城市消防治理機制,爭取社會效益、安全效益多方共贏的有益嘗試。若共用單車公司對已告知的隱患未採取有效措施整改,影響轄區消防安全,福田警方將介入調查取證,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及時對城中村的共用單車進行清理。福田警方依據《消防法》和《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針對共用單車公司進行消防安全集體警示約談,在全市乃是首例,旨在明確告知共用單車公司應承擔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警示各共用單車公司在獲取經濟效益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法律義務。福田公安分局消防監管大隊政委于代斌表示,這次集體警示約談共用單車公司,責成各公司完善使用管理機制,不得佔用、堵塞消防通道和逃生安全出口,不得影響和妨礙消防設施正常使用,既是深化福田區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舉措,也是創新城市消防治理機制,爭取社會效益、安全效益多方共贏的有益嘗試。若共用單車公司對已告知的隱患未採取有效措施整改,影響轄區消防安全,福田警方將介入調查取證,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