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一個醫生想在搶救成功後, 還被家屬索賠;沒有一個患者或家屬, 希望在醫院搶救的時候, 還因為丟失貴重東西然後跟醫院鬧不愉快。
這兩天有一個新聞在醫護行業掀起波瀾, 詳情如下:
男子突發肺栓塞致心臟呼吸驟停, 經醫生全力搶救終於轉危為安。 事後, 患者的父親找到院方, 稱醫生搶救兒子時剪掉了衣褲, 導致其褲兜裡的500元現金、身份證等物品遺失, 索要賠償金。 記者採訪參與搶救的一位醫生, 他說, 能理解患者, “可能1000元對有些人不算什麼, 對他可能很重要。 ”
當我們追蹤並討論一個社會熱點問題, 我們希望能夠通過討論, 讓社會變得更美好, 而不是因為類似的問題, 而讓我們的生活變得更加艱難和不合理。
比如有些人會說:如果判賠償了, 以後還怎麼搶救病人?是不是要先把衣服整理好, 貴重物品都點清楚再搶救呢?
這句話一半是道理,
道理我們都懂:醫生護士在搶救病人的時候, 確實應該以生命為主, 其他的物品在搶救後做好收拾處理工作, 或者讓保衛科的同事過來幫忙點數都可以。
道理我們都懂:患者或家屬在醫院搶救後, 不管成功與否, 只要醫生護士盡力了, 道義上講都不應該追究衣物、錢包等遺失問題。 當然, 理論上講, 你有權利瞭解並追蹤這些物品到哪裡去了, 但去追究一位、一群在那麼緊急的時候搶救你生命的人, 真的很不應該。
或許, 這個問題, 我們可以換位思考下:
如果, 我是醫生, 在遇到類似的情況, 我會先搶救, 同時讓保衛科的同事過來幫忙點數並收拾整理患者的物品, 等待交給家屬;
如果, 我是患者或家屬, 在遇到類似的情況,
在這個事件中, 我們都不是當事人, 做再多的評論都怕跟事實有偏頗。
那麼我們只需要認知這幾個事實:
1、醫護人員搶救病人是否需要幫忙保管隨身物品?確實有一定的義務, 但這個是以搶救為主的, 隨身物品在搶救後幫忙處理即可, 而且就算是以物品丟失來追究醫護責任, 這點也是不應該的;
2、這個案例中丟失的物品,
3、基於非當事人的一些道聼塗説, 簡單扼要得出結論“患者被搶救成功, 醫護人員反而被索賠剪掉衣服”, 這種論調, 對現在社會的醫患溝通, 沒有任何好處。
搶救後留個心眼注意下, 或許也就沒這個事情(這一點醫護人員可能不同意, 但是換位思考下, 如果你是患者或家屬, 因為疾病到醫院搶救, 然後丟失了幾萬幾十萬現金,
道理上, 如果家屬有追查的要求, 那麼當事人、醫院、當地民警幫忙調查並得出最終結論, 這樣子的處理才更加完善, 如今我們看到的處理結果:家屬、醫院、當地民警最終決定由醫護人員賠償1000元, 這一點太簡單粗暴, 寒了人心。
這麼簡單粗暴的寒心處理方式, 如果只是這麼一群醫護人員知道, 忍忍也就過去了, 奈何現在網路時代, 一個事件很快就會擴展讓大家都知道, 好像發生在門口一樣, 社會大眾不太願意接受這麼簡單粗暴的方式, 或者說, 這樣簡單粗暴的方式, 會讓社會大眾發生更大的誤解。
你可以委屈一個人,你可以委屈一群人,但只要大家都知道了,就不會讓你委屈全部的人。
剛好下夜班,昨晚也剛搶救了一個病人,看到新聞的感覺是難受的。
文末我們再次換位思考:
如果我是醫生,我在搶救病人的時候,在搶救為主的前提下,我是否願意幫忙收拾一下他的隨身物品,以待交給他的家屬?(大部分人應該會回答:我願意,對吧?)
如果我是患者,我不幸在被搶救的時候,在搶救為主的前提下,我是否希望有人可以幫我保存一下隨身物品?以待交給我或者我的親人?(大部分人應該也是回答:是的,我也是這麼希望的。對吧?)
最終還是這句話:
當我們追蹤並討論一個社會熱點問題,我們希望能夠通過討論,讓社會變得更美好,而不是因為類似的問題,而讓我們的生活變得更加艱難和不合理。
期待有進一步更加明確的官方對此事件做出答覆,做出一個合於法規,合乎情理,另社會大眾能接受的答覆。
你可以委屈一個人,你可以委屈一群人,但只要大家都知道了,就不會讓你委屈全部的人。
剛好下夜班,昨晚也剛搶救了一個病人,看到新聞的感覺是難受的。
文末我們再次換位思考:
如果我是醫生,我在搶救病人的時候,在搶救為主的前提下,我是否願意幫忙收拾一下他的隨身物品,以待交給他的家屬?(大部分人應該會回答:我願意,對吧?)
如果我是患者,我不幸在被搶救的時候,在搶救為主的前提下,我是否希望有人可以幫我保存一下隨身物品?以待交給我或者我的親人?(大部分人應該也是回答:是的,我也是這麼希望的。對吧?)
最終還是這句話:
當我們追蹤並討論一個社會熱點問題,我們希望能夠通過討論,讓社會變得更美好,而不是因為類似的問題,而讓我們的生活變得更加艱難和不合理。
期待有進一步更加明確的官方對此事件做出答覆,做出一個合於法規,合乎情理,另社會大眾能接受的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