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忠傑, 男, 1972年出生, 漢族, 山西至一律師事務所主任,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在讀。 山西省律師協會環境、資源及能源法專業委員會委員,
陳忠傑律師矢志追求“要堅持司法為民, 改進司法工作作風, 讓每一個當事人都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通過熱情服務, 切實解決好老百姓打官司難的問題, 特別是加大對困難群眾維護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 ”2015年6月, 他代理和順縣李陽鎮溫源村13位村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一案, 此案至今歷時三年, 經過了一審, 二審, 發回重審、二審、再審等訴訟程式,
陳忠傑律師總是能在當事人雜亂的口述, 以及繁多的案卷中找到案情的關鍵所在。 2015年11月份, 他為劉建明的放火一案的被告人劉建明辯護, 此案導致一死一重傷, 一處院落全部燒毀, 案情重大, 社會影響惡劣。 陳律師接收委託之後, 與陝西同行合作, 認真研習案卷材料, 針對公訴方提交的證據, 充分運用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向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證據不足, 應當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則宣告被告人劉建明無罪的辯護意見。 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採納了陳忠傑律師和徐本林的辯護意見,
陳忠傑嚴於律己,
每天堅持學習,
不斷充實自己,
在工作中樹立了良好的職業形象。
執業中他始終強調“先調後訴”的處理方法,
如遇到一些鄰里糾紛、婚姻案件以及其他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總是會在詳細瞭解案情後,
不厭其煩地為當事人宣傳、普及法律知識,力求化解社會矛盾,積極減少當事人以及人民法院的訴累。陳忠傑律師的這種努力促進社會和諧、健康發展的執業理念自然得到眾人一致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