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東營3月31日訊(東營電臺 左振平)為深化科技成果管理改革,
規範科技成果評價行為,
近日,
東營市政府發佈《東營市科學技術成果評價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
全面停止已實施二十多年的科技成果鑒定工作,
開始探索協力廠商專業機構評價機制。
根據《暫行辦法》規定,
科技成果評價是科技成果評價機構依據評價委託,
按照規定的原則、程式和標準,
對科技成果的科學性、創造性、先進性、可行性、適用性等進行的評價活動。
東營市科技成果評價機構應當具備以下條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註冊,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辦公條件;有具備本科以上學歷、相關專業知識培訓或者科技評價相關工作經歷的專職人員;有相應專業領域的科技成果評價專家庫;有健全可行的科技成果評價工作制度等。
凡東營市行政區域內的單位或者個人,
均可在自願的基礎上,
按照《暫行辦法》有關規定,
委託科技成果評價機構對其產生的科技成果進行評價。
市科技局負責全市科技成果評價工作的監督管理,
每年對科技成果評價機構進行評價,
對經評價且符合條件的科技成果予以備案管理,
並給予一定評價經費補助。
科技成果評價是尊重創新勞動價值、激勵科技創新活動的重要手段。
去年,
科技部全面廢止《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辦法》。
應廣大科技人員的要求,
我市及時制定《暫行辦法》。
這一政策的出臺,
不僅對於提升區域科技成果專業化評價水準、調動科技人員創新熱情、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產生積極影響,
也為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新形勢下,
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開展協力廠商科技評價評估工作率先作出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