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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言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邁出堅實步伐

【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7·26"重要講話精神

迎接黨的十九大】系列報導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邁出堅實步伐

茫茫九脈流中國, 縱橫當有淩雲筆。

隨著全面從嚴治党向縱深發展,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歷史與現實、中國與世界的時代制高點, 以非凡的政治勇氣和政治遠見, 作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 在黨和國家歷史上寫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一項事關全域的重大政治改革, 是全面從嚴治黨新形勢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部署, 對於堅持和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進一步整合反腐敗工作力量, 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看點

01

堅持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 高瞻遠矚進行頂層設計

歷史文化傳統決定道路選擇。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 從歷史深處走來。 兩千多年前, 我國自秦朝始就建立了禦史制度, 歷經漢、唐、宋、元、明、清, 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的獨立於行政權的監察體系。

新時期國家監察體制改革, 汲取歷史文化之智慧, 開闢與時俱進之新路, 走出了一條適合歷史傳統和現實國情的道路。

2016年1月12日,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

2016年1月,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提出, “要做好監督體系頂層設計, 既加強黨的自我監督, 又加強對國家機器的監督。 ”“監察物件要涵蓋所有公務員。 要堅持党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

擴大監察範圍, 整合監察力量, 健全國家監察組織架構, 形成全面覆蓋國家機關及其公務員的國家監察體系。 ”

這是政治體制的重大改革、國家監督制度的頂層設計!它涉及對政治權力、政治關係的重大調整, 體現了全面從嚴治党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這是確立中國特色監察體系的創制之舉!它著力解決行政監察覆蓋範圍過窄、反腐敗力量分散、紀律與法律銜接不暢等問題, 實現了國家監察理念、體制機制、方式方法的與時俱進, 彰顯了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這是對權力制約體制的新探索!黨內監督與國家監察一體兩面, 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必將鞏固發展已經形成的反腐敗壓倒性態勢,

有力推動反腐敗鬥爭向縱深發展。

主大計者, 必執簡以禦繁。 實現高瞻遠矚的戰略謀劃, 還要化簡馭繁的策略運籌。

2016年10月,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 條例規定, 各級黨委應當支持和保證同級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等對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依法進行監督。

2017年伊始,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上指出, 要積極穩妥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 加強統籌協調, 做好政策把握和工作銜接。

“審大小而圖之, 酌緩急而布之;連上下而通之, 衡內外而施之”。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強烈的使命擔當和自我革命的勇氣, 統籌謀劃頂層設計,

引領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一步步走向深入。

看點

02

試點工作有條不紊推進, 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效

凡是重大改革都要進行試點。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 “試點是改革的重要任務, 更是改革的重要方法。 ”

雲帆高張, 晝夜星馳。

2016年11月7日, 中辦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2016年12月25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在3省市開展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僅僅3天后,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研究部署2017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指出要扎實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及試點工作, 確保如期實現改革目標……

試點能否邁開步子、趟出路子, 直接關係改革成效。

——扛起主體責任。

試點地區黨委書記牢固樹立“四個意識”, 切實擔起政治責任,站到改革第一線,親自掛帥、親力親為,對機構設立、職能調整和人員配置等難點問題重點研究、認真解決。

在擔負總責的同時,各地黨委書記堅持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推動形成黨委牽頭抓總、紀委主抓直管、各相關領導機關和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的工作格局。

——完成轉隸組建。

北京、山西、浙江紛紛行動起來,對照確定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出臺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和“三定”方案,快速推進完成轉隸組建,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

2017年1月18日,山西率先成立全國第一個監察委;兩天后,北京、浙江的監察委主任同日選舉產生;2017年4月26日,隨著浙江湖州選舉產生市監察委主任,北京、山西、浙江三試點省份各級監察委全部成立。

欲事立,須是心立。完成組建只是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第一步。試點地區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工作始終,全面深入瞭解幹部的思想狀況,主動開展談心談話,開展政治和工作培訓,保證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

——勇於實踐探索。

試點地區按照監督、審查分設的思路,抓住改革良機,積極探索執紀監督和執紀審查部門分設,“前臺”和“後臺”相分離,形成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全面行使全國人大授權的12項調查措施,重點探索解決紀委監委合署辦公後的紀法銜接問題;探索建立監察官制度,將監察委員會全部內設機構工作人員納入監察官的適用範圍,建立與監察官等級序列配套的相關制度,推進監察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看點

03

為構建全新國家監察體系打好基礎,做好準備工作

藍圖已經繪就,關鍵就在施工。

黨中央作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後,中央紀委統籌協調,先後召開20多次會議研究制定改革和試點方案,深入試點地區調查研究,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猶如一幅恢宏的畫卷,漸次鋪陳開來。

2016年1月,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工作報告提出,“研究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建立覆蓋國家機關和公務人員的國家監察體系,使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相互配套,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同年11月,王岐山同志到北京、山西、浙江就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調研,強調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和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構建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環環相扣、步步深入。2017年1月,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部署重點工作時,將“扎實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單獨列項,提出“抓緊籌備組建國家監察委員會,編制‘三定’規定,為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國家監察法、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產生國家監察委員會組成人員,做好組織機構、幹部人事、法律法規準備。”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2017年6月20日至22日,王岐山同志在貴州省檢查紀檢監察工作時強調,黨中央作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決定,省區市黨委紀委要未雨綢繆,關注試點地區改革進展,統一思想認識,做好基礎工作,探索執紀監督與執紀審查部門分設,謀劃組織和制度創新,為構建黨集中統一領導的反腐敗工作體系做好準備。

“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做好法律法規準備,也是重要的基礎工作。

2017年1月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召開會議強調,要把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相關立法作為常委會工作的重中之重,確保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式成為國家意志,為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制提供法治保障。

2017年6月2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首次審議監察法草案。

時序更替,夢想前行。從戰略擘畫到精耕細作,從宏偉藍圖到階段成果,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已經邁出堅實步伐。

切實擔起政治責任,站到改革第一線,親自掛帥、親力親為,對機構設立、職能調整和人員配置等難點問題重點研究、認真解決。

在擔負總責的同時,各地黨委書記堅持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推動形成黨委牽頭抓總、紀委主抓直管、各相關領導機關和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的工作格局。

——完成轉隸組建。

北京、山西、浙江紛紛行動起來,對照確定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出臺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和“三定”方案,快速推進完成轉隸組建,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

2017年1月18日,山西率先成立全國第一個監察委;兩天后,北京、浙江的監察委主任同日選舉產生;2017年4月26日,隨著浙江湖州選舉產生市監察委主任,北京、山西、浙江三試點省份各級監察委全部成立。

欲事立,須是心立。完成組建只是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第一步。試點地區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工作始終,全面深入瞭解幹部的思想狀況,主動開展談心談話,開展政治和工作培訓,保證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

——勇於實踐探索。

試點地區按照監督、審查分設的思路,抓住改革良機,積極探索執紀監督和執紀審查部門分設,“前臺”和“後臺”相分離,形成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全面行使全國人大授權的12項調查措施,重點探索解決紀委監委合署辦公後的紀法銜接問題;探索建立監察官制度,將監察委員會全部內設機構工作人員納入監察官的適用範圍,建立與監察官等級序列配套的相關制度,推進監察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看點

03

為構建全新國家監察體系打好基礎,做好準備工作

藍圖已經繪就,關鍵就在施工。

黨中央作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後,中央紀委統籌協調,先後召開20多次會議研究制定改革和試點方案,深入試點地區調查研究,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猶如一幅恢宏的畫卷,漸次鋪陳開來。

2016年1月,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工作報告提出,“研究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建立覆蓋國家機關和公務人員的國家監察體系,使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相互配套,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同年11月,王岐山同志到北京、山西、浙江就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調研,強調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和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構建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環環相扣、步步深入。2017年1月,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部署重點工作時,將“扎實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單獨列項,提出“抓緊籌備組建國家監察委員會,編制‘三定’規定,為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國家監察法、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產生國家監察委員會組成人員,做好組織機構、幹部人事、法律法規準備。”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2017年6月20日至22日,王岐山同志在貴州省檢查紀檢監察工作時強調,黨中央作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決定,省區市黨委紀委要未雨綢繆,關注試點地區改革進展,統一思想認識,做好基礎工作,探索執紀監督與執紀審查部門分設,謀劃組織和制度創新,為構建黨集中統一領導的反腐敗工作體系做好準備。

“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做好法律法規準備,也是重要的基礎工作。

2017年1月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召開會議強調,要把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相關立法作為常委會工作的重中之重,確保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式成為國家意志,為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制提供法治保障。

2017年6月2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首次審議監察法草案。

時序更替,夢想前行。從戰略擘畫到精耕細作,從宏偉藍圖到階段成果,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已經邁出堅實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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