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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雅文:解決好執行難問題 讓當事人有更多獲得感

安雅文在市中院“規範執行行為, 清理未實際執結案件”專項活動動員會上指出

解決好執行難問題 讓當事人有更多獲得感

本網訊3月30日, 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規範執行行為, 清理未實際執結案件”暨“打鐵尚需自身硬”專項執行活動動員會。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安雅文出席。

據瞭解, 市中級人民法院“規範執行行為, 清理未實際執結案件”暨“打鐵尚需自身硬”專項執行活動開展日期為從3月1日至8月31日。 活動目標是建立“有財產可供執行”和“執行不能”兩類動態台賬;“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活動結束時實際執結率達到70%,

年底達90%;“執行不能”案件按照最高院的規定辦理;超執限案件徹底清理;消極執行、選擇執行、亂執行的情形基本消除。

安雅文指出, 要充分認識開展“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的重大意義。 近年來, “執行難”問題一直困擾著人民法院的工作, 成了制約人民法院科學發展的主要“瓶頸”。 只有解決好執行難問題, 才能讓當事人在司法活動中有更多獲得感。 要切實把執行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每個執行人員要履行好自己的職責, 規範執行、文明執行、公開執行、廉潔執行。 要健全和強化執行監督體系, 擴大監督範圍, 建立從內到外、從上到下全方位執行工作監督體系, 堵塞漏洞, 有效解決消極執行、拖延執行、選擇執行等執行失範問題;對監督中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要嚴肅處理,

決不姑息, 確保執行權高效廉潔有序運行。

安雅文強調, 人大對人民法院的監督是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的職權和職責。 希望市中級人民法院落實好“規範執行行為, 清理未實際執結案件”暨“打鐵尚需自身硬”專項執行活動中的各項措施, 切實解決執行中的突出問題, 為基層法院執行工作帶好頭, 起到表率作用, 用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於民。

(責編:董欣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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