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7年10月1日起, 德國同性婚姻法案正式生效。
據2015年進行的人口抽樣調查, 德國境內有9.4萬對同性伴侶, 當中的4.3萬對登記為“民事結合”關係。
今年6月30日, 在長期對同性婚姻問題抱持反對態度的總理默克爾最終開綠燈放行後, 德國聯邦議院以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了在該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案。 德國電視一台指出, 這使得德國成為全球第24個允許同性婚姻的國家(和地區)。
該法案於10月1日生效後, 德國同性伴侶通過締結婚姻關係將能夠獲得諸如共同領養子女等過去沒有的權利。
然而, 同性婚姻在德國並非一個隻充滿鮮花與蛋糕的甜蜜故事。 當天在柏林、漢堡、漢諾威等多地同性伴侶們步入婚姻的喜悅氣氛之外, 德國朝野各界也存在著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質疑聲,
一個名為“婚姻就是婚姻”的線上請願活動截至10月1日共計動員了19.4萬人參與連署, 以向默克爾施壓。 發起這一請願的保守組織陳述其理由時認為, 婚姻作為男性和女性的“生活結合”, 其存在並非人類通過法律發明出來的, 而是“先於國家出現的”, 因此其既不能被國會更改, 也不能隨著某一時代的主導文化而改變。
目前即將開啟第四個任期的默克爾本人在今年6月的表決中投下了反對票。 默克爾當時強調, 德國《基本法》當中規定的婚姻就是指男性和女性的結合, 但她同時確信, 德國已經具備完全接納同性婚姻伴侶的可能性。
而在本屆大選中躍居國會第三大黨的極右翼政黨德國選擇黨較早前更是認為同性婚姻涉嫌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