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 漯河市公安局召陵交管巡防大隊在宋後路設卡點檢查, 17時02分, 執勤民警發現正在行駛一輛小型麵包車, 立即手勢指揮其靠邊停車,
經查詢獲知:駕駛員孟某某, 駕駛豫LU20**麵包車從萬金鎮宋後路小學拉學生11人, 涉嫌未取得校車標牌提供校車服務且嚴重超員交通違法行為。
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相關規定對孟某某扣6分, 罰款200元的處罰, 依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相關規定, 對駕駛員孟某某罰款10000元的處罰。 合併執行罰款10200元。 隨後大隊派車逐一將學生送至家中, 全力確保學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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