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豐五年, 有位李某, 是貴州人, 以進士的身份擔任肅甯縣的縣令。 上任後, 每次坐堂受理訴訟時, 就說:“我前生在嘉慶年間, 曾擔任肅甯縣的縣令。
有一位農村婦女, 因大患了腹水臌脹的病, 卻被丈夫家懷疑有了外遇, 一紙訴狀告到縣衙門來, 那時, 我在受理這個案子時, 誤信了看門家丁的話, 責問她是否受胎成孕, 導致這個村女羞憤不過, 用刀自剖其腹而死。 ”
李某每一次辦公坐堂, 就莫名其妙地說出這一段話, 等退審後, 辦理公文, 又清醒如常, 他屬下的官員們都很驚疑, 就偷偷地叫文書官檢查檔案, 查一查所說是否屬實, 一位老文書查核後說:“沒錯!這事發生在嘉慶年間, 當時我還年青, 但已在刑房充當書辦, 整理文書, 曾親眼見過這事, 我查閱過檔案, 與李縣令坐堂時所說的烈女自殺之事, 每句都合。 ”
李縣令這件事最後傳到當時的上級長官耳中, 聽到這件冤死案感到很怪異, 同時憐惜他少年有才華, 就命令縣裡的學官代為和解, 並准予下文上報表揚村女的貞烈, 同時又叫李某設神位, 終身奉祀冤死的村女。
事後的一天, 村女的鬼魂又借李某的口回答學官說:“陰間冥府最重視貞節、孝道, 李某三代都應有子孫考上進士, 現在已兩代考上進士, 後代仍然可以考上進士, 因為他這一輩子最重視行孝道, 所以不削奪他的壽命, 只削減他的福份。 否則, 按他誤判此案的罪過, 理應死於非命。
我遵照陰間冥府的判決行事, 無法為李某解除罪刑。 ”學官聽後, 也無可奈何。 後來, 李某果然因為改任教職而辭職, 回到鄉里努力行善, 以修養來世的福份。
實在令人感慨, 由於李縣令的前世誤判一個女子的冤案, 到現在二代, 即使考上進士, 也無法享有祿位和福氣。 幸好李某平日常孝敬老人父母, 僥倖地免去突遭橫禍、死於非命的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