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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陝西最低工資又漲了,但是有的省份說“我們不漲”

新京報政解報導 4月1日起, 上海將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 從每月2190元增至2300元, 同時將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9元增至20元。 這是繼陝西宣佈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以來, 今年來第二個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的省份。

3月24日, 陝西省人社廳發佈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一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680元/月(上調200元), 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8元/小時(上調2元), 其他地區也各有上調。

上海在調整之前, 月最低工資標準2190元已位居全國首位, 天津(1950元)、廣東(1895元)、北京(1890元)和浙江(1860元)緊隨其後。

根據國家《最低工資規定》, 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 但新京報記者梳理發現, 近年來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省份逐年減少, 2014至2016年全國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省份數分別為24個、19個和9個。

按照政策, 今年全國各地至少有22個省市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但已有省市明確表示不上調。

目前青海省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在全國排名最低, 為1270元/月, 且該省執行的還是2014年5月起調整的標準。 也就是說, 青海省已經近3年未調整過最低工資標準。 2016年, 廣東省明確, 2016年、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暫按2015年5月發佈的標準執行, 並適當降低最低工資標準增幅。

最低工資標準上調步伐為何有放慢趨勢?人社部原副部長信長星曾有過明確解釋:由於人工成本上升, 中國勞動力成本優勢不像過去那麼明顯。 如果要企業保持一定的競爭優勢, 可以適度放緩工資調整的頻率和漲幅, 因此未來最低工資標準的上漲應趨於“保守”。

不過, 也有專家表示, 越是經濟下行越要考慮勞動者利益。 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認為, 最低工資標準的一個重要目的是保障勞動者利益。 在經濟下行過程中, 既要考慮企業方的利益, 也要考慮勞動者利益。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則表示, “物價在上漲, 消費水準在上升, 最低工資標準如果長期不調整就會出現勞動力流失, 將進一步影響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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