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國慶日, 表妹來我家串門, 講了她這段遭遇的煩心事。
事情是這樣的, 表妹和他老公結婚的時侯, 婆家送了5萬塊的彩禮, 我表妹她父母一分錢沒留,
現在, 老公他弟要談婚論嫁了。 這幾年, 農村彩禮是水漲船高, 弟媳婦家張口要“萬紫千紅一片綠”, 算下來一共是15萬5千。 表妹她婆婆前幾年做生意, 是攢了夠錢的。 只是不知為什麼, 忽然打起我表妹那個10萬塊錢的主意了, 她婆婆在飯桌上明白的和我表妹要這個錢, 說這個10萬塊錢是當年送禮的回禮錢, 要我表妹還給她。 還說弟弟結婚, 當哥嫂的理應幫忙。
我表妹當然不給, 她婆婆是三天一吵, 五天一鬧, 又去我表妹娘家要。 這真是, 好像是覺得好日子過的太舒坦了, 非要整點動靜出來似的。 我表妹的意思也很明確, 弟弟結婚當哥嫂的是應該幫忙, 缺錢你可以問我們要啊(實際她公婆不缺這個錢的)。 無論怎樣你不應找這個藉口呀。 都婚後5年了才想起來往回要回禮錢了。 我表妹講這幾年也沒得罪婆婆呀。 她老公和她是站一塊的。
這真是天下之大, 無奇不有。 什麼人都能碰到。 朋友們, 這個錢我表妹應該給嗎, 她婆婆要錢的方式對嗎?是你們, 應該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