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結婚三年多了, 是自由戀愛, 是他先追的我, 給了我五萬彩禮, 在村裡舉行的婚禮。
老公有一個弟弟, 他們關係挺好的,
婚後, 我跟老公就來了縣城, 在電子廠上班, 省吃儉用的, 想在縣城安家落戶。
老公讓小叔子也來這邊上班, 掙的錢比鄉下強。 小叔子來的那天, 我把出租房打掃的乾乾淨淨, 做了一桌子好菜。
平時, 都是我做飯洗碗, 洗衣拖地的, 還要上班, 我跟老公抱怨, 他就說小叔子對我們有恩, 我們要報答。
不久, 小叔子也戀愛結婚了, 我包了三萬的大紅包。
年初, 我生下了女兒, 滿月那天, 在酒店擺的宴席, 老公就小叔子來寫禮薄, 信的過。
送走客人後, 我讓老公跟我一起對禮金, 來的人不少, 這錢可以攢著買房。
禮金對了三遍, 還是少了兩萬塊錢, 翻出包包底下, 發現一張紙條, 是小叔子寫的:大哥, 這兩萬我先借走了, 當初你結婚我也幫了不少, 現在我想在縣城買房, 就當幫個忙了。
我如墜冰窖, 沒想到小叔子竟然一聲招呼不打, 直接把錢拿走了, 這不是偷嗎?
借條都沒有, 估計也不會還給我們了, 如果是你們, 會怎麼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