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阜陽市載貨三輪車限制通行的通告
為緩解阜陽市城區部分道路的交通壓力, 進一步改善市區的道路通行環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
一、市區內的潁州路(北京西路至清河西路)、清河路(潁上路至西二環路)、潁上路(北京西路至一道河路)、阜王路(臨泉路至一道河路)等四條主幹道, 早7時至19時期間禁止各類載貨三輪車(不包括符合國家關於《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技術要求》的快遞三輪車)上道路行駛。
二、載貨三輪車嚴禁私自改裝、嚴禁載人。 在機非隔離的路段應當在非機動車道行駛, 在機非混合車道的路段應當靠道路右側行駛, 嚴禁逆向行駛、闖紅燈, 嚴禁隨意停車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三、對違反本通告駛入市區禁行路段的,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一律依法處罰, 對非法改裝、拼裝的車輛一律依法收繳。
四、本通告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告不符的, 以本通告為准。
阜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17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