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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越來越多的人
都是貸款買車
反正利息優惠大
而且多點錢在自己手上
還能做更多的事情
但是貸款買車就要注意了
4S店讓你簽的那些合同
你都看清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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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吳江的蔡先生就很鬱悶
明明已將貸款還清
車卻還在別人手上
他不但連車在哪都不知道
還被要求額外支付一筆高額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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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未知的銀行來電
車沒了, 人傷了
貸款買車, 按說把貸款還清, 車就完全屬於自己, 可蔡先生的車卻被陌生人“搶”走了。
說起車被“搶”走的經過, 蔡先生直言對方有預謀。
他說, 9月18日, 有一名自稱銀行工作人員的男子打電話給他, 詢問他公司所在的地址, 他沒有懷疑就告知了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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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下午5時, 他正要下班回家, 接到一個電話, 對方自稱是銀行的, 要給他送個檔, 而且對方堅持要求本人簽收, 蔡先生便坐在車上等待。
晚上6時許, 一輛白色轎車開到他公司門口, 車上下來5名男子, 其中一人揚著手裡的一遝紙問他是不是蔡某某, 他見對方拿著“檔”, 就下車走上前。
“這時副駕駛位進來一個人,
蘇報融媒記者看到, 馮女士的右腿膝蓋旁還有一塊淤青。 她說, 這是當天被對方拽下車時磕到的。
蔡先生被搶走的是一輛海馬轎車
到今年11月3日
最後一筆貸款也將還清
可是為什麼車還是被搶走了呢
搶車的又是什麼人呢
還完貸款
還要再給2萬塊
蔡先生說, 當天他回撥那名“銀行人員”的電話, 對方直接問他是不是欠錢了, 並讓他把車貸的尾款結清, 他這才懷疑對方不是銀行的。
“他說把尾款結清就可把車拿回去, 還讓我把車輛登記證書拍照發給他看。 ”蔡先生說, 再次電話溝通後, 他確認對方是擔保公司的。 當天報警後, 民警與對方通過電話,
蔡先生回憶了一下, 因沒有開通短信提示, 去年他有三四次逾期還貸, 但每次拖欠時間不超過1個月。 9月21日遇到此事後, 他當晚就用支付寶往卡裡打了錢, 9月22日去銀行辦理提前扣款, 把最後一筆貸款也還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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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他去銀行拍了機動車登記證書的照片,並將這些資訊拍照發給擔保公司,但擔保公司稱仍要核實,核實清楚了可以還車,並稱他的車已不在吳江。
蔡先生稱,9月27日,他到銀行辦理解除產權抵押,拿到了機動車登記證書,可再次向擔保公司要求取回車輛時,對方卻改口要他支付拖車費、油錢、工人工資等2萬元,並稱車在張家港,備好了錢可以到張家港取車,如果不願意,可以報警,可以起訴。
貸款買車
稀裡糊塗“被”擔保了
蔡先生手上有一張蓋有蘇州科鑫擔保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的收據,收據內容為保證金1650元,還有一張只蓋有該公司合同專用章的空白的《個人汽車消費貸款擔保服務協定》。他說,這是他買車過程中,除了發票外,拿到手的唯一一張協議書。
他說,2014年10月他陪朋友買車時,在高新區匯通路的海馬汽車4S店也看中一輛車,因錢不夠,諮詢了銀行,被告知自己貸款的“資質不夠”,不過4S店的銷售說可以幫他解決。
不久,他在4S店簽了一大堆合同。“他們說這是簽了給銀行看的,沒有解釋性的東西,基本是指哪裡我簽哪裡。”蔡先生說,因為是4S店的銷售介紹的,加上又是在4S店,他比較放心,甚至連協議的抬頭都沒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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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說對這件事不負責
蔡先生說,車被拖走後,他去4S店求助過,但對方稱他們只是引薦擔保公司,對這件事不負責,不過會幫助他與擔保公司協商。直到昨天,他也未得到協商結果。
昨天,在海馬汽車蘇州海順銷售服務店,行銷總監夏先生介紹說,2012年至2014年間,或因市場還不太成熟,銀行對車貸卡得較嚴,與擔保公司合作的汽車4S店很多。2014年蔡先生到店裡購車,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因手續上有問題,沒有通過審核,店裡向他推薦了擔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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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S 店,銀行人員、擔保公司業務員以及4S店銷售員幫他辦了貸款。蔡先生提供的資訊顯示,簽訂相關協定後,他向擔保公司業務員支付了6675元擔保費以及1650元保證金。
夏先生稱,現在4S店已很少與擔保公司合作。據他所知,“科鑫”擔保公司的蘇州公司已關閉,張家港的總公司還開著。
他表示,蔡先生只要還清貸款,取得機動車登記證書,就表示車輛是他的,擔保公司擅自將車開走的做法不妥。目前他們正盡力幫忙協商。
律師:
擔保公司的行為會觸犯法律
3年前為蔡先生辦理業務的擔保公司業務員張女士表示,當初簽訂的擔保服務協定中,應該有相應的條款,若蔡先生逾期不還款,公司可以處置他的車,她建議蔡先生與公司好好協商。
為蔡先生辦理貸款的銀行員工表示,當年蔡先生與銀行簽訂了合同,也與擔保公司簽訂了協定,如今車被擔保公司開走,應是逾期未還款,若蔡先生已將貸款還清,可以與擔保公司協商,或報警求助。隨後,記者也與擔保公司取得聯繫,對方稱此事要問蔡先生自己,就不再回應。
江蘇正盛律師事務所主任劉軍介紹說,借貸業務中普遍存在擔保服務,但因此而產生的糾紛也不少,甚至發生涉嫌非法拘禁和扣押、搶奪財物的行為,對此呼籲執法部門從重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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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根據蔡先生描述的情況,若擔保公司通過暴力、脅迫等方式將車強行開走,其行為涉嫌搶劫,但具體也要看擔保服務協定中是否有可扣留車輛的條款;若蔡先生將貸款還清並取得機動車登記證,說明他有車輛的所有權,擔保公司扣車並要錢的行為,嚴格而言會觸犯法律,蔡先生可再次報警或起訴。
買個車本來是高興事
最後搞得同事受傷
自己還要打官司
實在是得不償失
晚報君提醒
無論是幹什麼
對方讓你簽合同的時候
你都要看清楚再簽
切勿和蔡先生一樣
車被人開走了還不知道咋回事
9月25日,他去銀行拍了機動車登記證書的照片,並將這些資訊拍照發給擔保公司,但擔保公司稱仍要核實,核實清楚了可以還車,並稱他的車已不在吳江。
蔡先生稱,9月27日,他到銀行辦理解除產權抵押,拿到了機動車登記證書,可再次向擔保公司要求取回車輛時,對方卻改口要他支付拖車費、油錢、工人工資等2萬元,並稱車在張家港,備好了錢可以到張家港取車,如果不願意,可以報警,可以起訴。
貸款買車
稀裡糊塗“被”擔保了
蔡先生手上有一張蓋有蘇州科鑫擔保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的收據,收據內容為保證金1650元,還有一張只蓋有該公司合同專用章的空白的《個人汽車消費貸款擔保服務協定》。他說,這是他買車過程中,除了發票外,拿到手的唯一一張協議書。
他說,2014年10月他陪朋友買車時,在高新區匯通路的海馬汽車4S店也看中一輛車,因錢不夠,諮詢了銀行,被告知自己貸款的“資質不夠”,不過4S店的銷售說可以幫他解決。
不久,他在4S店簽了一大堆合同。“他們說這是簽了給銀行看的,沒有解釋性的東西,基本是指哪裡我簽哪裡。”蔡先生說,因為是4S店的銷售介紹的,加上又是在4S店,他比較放心,甚至連協議的抬頭都沒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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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說對這件事不負責
蔡先生說,車被拖走後,他去4S店求助過,但對方稱他們只是引薦擔保公司,對這件事不負責,不過會幫助他與擔保公司協商。直到昨天,他也未得到協商結果。
昨天,在海馬汽車蘇州海順銷售服務店,行銷總監夏先生介紹說,2012年至2014年間,或因市場還不太成熟,銀行對車貸卡得較嚴,與擔保公司合作的汽車4S店很多。2014年蔡先生到店裡購車,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因手續上有問題,沒有通過審核,店裡向他推薦了擔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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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S 店,銀行人員、擔保公司業務員以及4S店銷售員幫他辦了貸款。蔡先生提供的資訊顯示,簽訂相關協定後,他向擔保公司業務員支付了6675元擔保費以及1650元保證金。
夏先生稱,現在4S店已很少與擔保公司合作。據他所知,“科鑫”擔保公司的蘇州公司已關閉,張家港的總公司還開著。
他表示,蔡先生只要還清貸款,取得機動車登記證書,就表示車輛是他的,擔保公司擅自將車開走的做法不妥。目前他們正盡力幫忙協商。
律師:
擔保公司的行為會觸犯法律
3年前為蔡先生辦理業務的擔保公司業務員張女士表示,當初簽訂的擔保服務協定中,應該有相應的條款,若蔡先生逾期不還款,公司可以處置他的車,她建議蔡先生與公司好好協商。
為蔡先生辦理貸款的銀行員工表示,當年蔡先生與銀行簽訂了合同,也與擔保公司簽訂了協定,如今車被擔保公司開走,應是逾期未還款,若蔡先生已將貸款還清,可以與擔保公司協商,或報警求助。隨後,記者也與擔保公司取得聯繫,對方稱此事要問蔡先生自己,就不再回應。
江蘇正盛律師事務所主任劉軍介紹說,借貸業務中普遍存在擔保服務,但因此而產生的糾紛也不少,甚至發生涉嫌非法拘禁和扣押、搶奪財物的行為,對此呼籲執法部門從重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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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根據蔡先生描述的情況,若擔保公司通過暴力、脅迫等方式將車強行開走,其行為涉嫌搶劫,但具體也要看擔保服務協定中是否有可扣留車輛的條款;若蔡先生將貸款還清並取得機動車登記證,說明他有車輛的所有權,擔保公司扣車並要錢的行為,嚴格而言會觸犯法律,蔡先生可再次報警或起訴。
買個車本來是高興事
最後搞得同事受傷
自己還要打官司
實在是得不償失
晚報君提醒
無論是幹什麼
對方讓你簽合同的時候
你都要看清楚再簽
切勿和蔡先生一樣
車被人開走了還不知道咋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