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律師協會建設的意見》, 提出將健全律師不良執業資訊記錄披露制度, 推動律師執業行為規範和懲戒工作體系進一步完善。
意見指出, 應當進一步加強律師協會紀律建設, 健全完善律師不良執業資訊記錄披露和查詢制度, 建立健全符合律師行業特點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完善律師實習制度, 健全完善律師執業活動的考核制度。 同時應健全完善投訴受理、調查、聽證處理、複查申訴等工作程式, 加強行政處罰與行業懲戒的工作銜接。
此外, 律師協會應抓緊制定規範律師執業行為的行業規範和業務標準,
司法部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說, 近年來, 司法部不斷完善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執業准入、評價考核和懲處機制。 2010年以來, 制定了《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辦法》《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並且健全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兩結合”管理體制, 建立了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重大決策會商、重大情況溝通、重大資訊共用“三項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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