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一下我家的情況, 我結婚七年了, 有兩個孩子, 是對雙胞胎, 現在兩歲半, 還沒有上學, 我全職在家帶孩子。 去年年初買了套房子, 當時只付了首付, 因為是四線城市房價不算太高, 月供只有不到兩千塊錢。 我老公在外地上班, 一個月工資一萬多, 生活還算寬裕。 因為老公長期不在家, 家裡有事都是我弟弟來幫忙的, 我們關係挺好的。
去年弟弟談了個對象, 今年準備結婚了。 前幾天雙方家長見面的時候, 女方要求婚車一輛(不低於10萬), 房子一套, 彩禮12萬。 房子有了, 彩禮湊湊也差不了多少, 但車子的事不太好解決, 我父母實在拿不出買車的錢了。 女方家裡的態度蠻堅決的, 不鬆口。
作為姐姐, 我跟我弟的關係一直蠻好的, 我大他七歲, 一直都蠻疼他的。 我就跟我媽說這車我就幫他買了, 正好我家現在還有大概12萬左右存款, 暫時家裡也沒有需要用錢的地方。
昨天買車總共發了不到11萬, 沒一會老公就打電話過來問我幹嘛花這麼多少, 我就告訴他給我弟買車了, 他就跟我吵了半天。 卡是他名字, 在我手裡, 短信發他手機上。
我本來也準備提前跟他商量下的, 但這幾天忙忘記了。 他在外地上班, 過兩天才回來。
你們說說都是一家人, 不該互幫互助嗎?幹嘛分的那麼清, 再說家裡現在也沒有什麼需要用錢的地方。
我想如果需要買車, 我弟弟正好有錢的話他也一定也會幫我的。 我就這一個弟弟, 幫他買輛車, 我真的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