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我和老婆戀愛的時候, 我家是農村的比較窮。 丈母娘她們極力阻止老婆, 尤其小舅子說我是窮鬼。 當時我很愛老婆, 無論他們怎麼貶低我, 我還是堅持和老婆走到了一起。
老婆很愛我, 因為嫁給和娘家人都鬧翻了, 婚後我向老婆保證一定要努力工作, 老婆也很支持我, 我很感激老婆沒要一分彩禮就嫁了, 我以後一定要努力拼搏事業, 讓老婆享福, 讓老婆在娘家有面子!
因為我能吃苦努力上進, 得到老闆重用。 業績不斷的提升, 工資也翻了一倍。 每月差不多都有2萬塊薪資。 家裡也開始有存款了, 我和老婆首付買了套房。 丈母娘他們開始巴結我, 開始給老婆親近了, 老婆也經常回娘家買些東西, 畢竟是她父母我也很支援。
那天老婆跟我說小舅子想買輛好車, 說他看中一款50萬的奧迪, 所以想叫我們支持他10萬, 我說沒錢買這麼貴的幹什麼?買個二三十萬的就行了,
老婆又說他就這麼一個弟弟, 就算給她10萬不還又怎麼了, 畢竟是親姐弟!我想到他曾經阻止老婆和我結婚, 還罵我窮鬼, 我就特別生氣。 如果這錢給父母花是應該的,
老婆跟我吵, 說我小氣, 我煩了就給她20萬。 說就算給你的賠償費, 咱們倆離婚, 你再找個老公吧。 聽我的話老婆紅著臉走了。
我掙錢也不容易啊, 憑什麼就得給小舅子10萬買個好車?大家說說我做的過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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