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有兩個兒子, 大兒子是中學教師, 平時都在城裡, 有時把老人接過去住些日子, 老公開了一間洗車店, 也是在城裡, 平時都很忙。
婆婆這個人還算是公正, 對老大老二都一樣, 平時我們也接她進城住, 可是她沒住幾天就要回家了, 她說家裡待著更自在一些。
放假當天, 老大家已經將婆婆接到城裡了, 昨天一大家子人熱鬧的在一起吃飯, 老公也很開心, 讓我拿酒慶祝。
婆婆這時候說話了, 她說在吃飯之前她有件事情宣佈, “現在你們也都成家了, 一家人都和和美美, 我想找個老伴, 這樣以後你們就不用擔心我, 我想和你們李叔叔一起過了, 我們打算辦個小型婚禮, 結了婚, 我們就搬去養老院了”。
婆婆笑著說, “二寶, 不是你們不好, 是媽得有自己的生活啊,
老大站起來說, “媽, 你再婚這讓鄰居怎麼說, 以後圓圓他們去哪裡找奶奶, 就算你再婚, 你們也不用搬去養老院吧, 你有兩個兒子, 搬去養老院, 這說出去不是讓人打我們的臉麼”。
畢竟這事兒由不得我們來說話, 其實從我立場來看, 婆婆這個年紀找個伴也好有個知冷知熱的人, 兒子再盡心, 也只是給錢, 老人太孤獨了。
你們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