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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神之食神篇

食神, 為我生者, 且陽陽、陰陰同性而生。 因此有人認為日主與食神的關係如同父與子, 食神旺相, 可以生財, 使財有源, 兒子有財自然奉其父母, 日主享成福祿。 如一命例戊戌、辛酉、戊戌、辛酉, 雖是兩神成象, 但父旺子旺, 行財運富貴。 故食神也被稱為爵星、壽星, 甚至人們因此認為“食神生旺, 勝似財官是也”。

食神還有一個功能即制殺。 當日主的力量不及七殺時, 這時食神就能起到平衡作用克制七殺, 使七殺力量受到抑制。 最終日主免其傷害, 甚至七殺有可能為其所用。 所以這個食神, 對日主而言, 不但能提供食,

還是一個神, 一個為己制殺克官的善神。 如八字甲申、丙子、乙酉、丙戌, 地支申酉戌三會西方金, 金克日主乙木, 七殺肆虐, 這時可喜的是有月幹時幹食神丙火, 克制七殺, 寒木向陽, 給日主帶來了好運。

第三個作用是泄秀, 即泄日主之秀氣, 利於日主個人才華展現。 當正官和七殺不能有效發揮作用時, 食神可以成為日主的依靠。

但事物不可能只有好的一面, 周易六十四卦尚且沒有一卦完美的卦象, 禍福總是相依共存轉化。 上麵食神的三個好處前提就是日主旺相, 食神旺相。 這樣日主生食神, 食神生偏財, 偏財屬於自然之財, 毋須勞力勞心, 日主自享其成。 而一旦其中有一偏枯, 則難獲其吉。 其次食神害怕遇上偏印, 偏印克食神,

《三命通會》認為“遇偏印為倒食, 主為人有始無終, 容貌欹邪, 身材瑣小, 心性局促, 多愁無成。 ”例如一命例八字為甲戌、丙寅、甲戌、壬申, 日主甲木和食神丙火皆為旺盛, 本為貴命, 但偏印壬水克丙火, 且時支申中庚金為甲木七殺, 申又與寅相沖克, 故名利皆無, 一事無成。

第三, 由於食神為泄日主之氣, 故不可太多, 應純粹為好, “只宜一位, 不宜太多, 恐竊本元之氣。 ”身旺食旺者, 日主多肌體肥大, 有子息, 有壽考;身衰或泄其多者, 多體弱多病。 由此聯繫到傳統農業社會中認為幸福的標準, 體肥, 有子嗣, 得長壽;而不幸福自然就是瘦弱、絕後、短命。 試想, 如果在一個不同地域、不同文化環境下, 八字這一套紮根于中華文化土壤的知識是否還能行得通?

食神不可多, 不可克, 不可遇上空亡或死絕之運, 否則結果多為少子, 有胃病, 缺衣少食, 忍饑挨餓, 這些結果都與食神的象徵意義有關。 食神是十天干中的福祿之會, 得到它多則富貴顯達, 少者也是衣食無憂。 《三命通會》認為, 食神所處有福聚之地與禍聚之地之說。 福聚之地為生旺、庫、印、天乙、天官、華蓋、文星、學堂、官印祿馬之類, 禍聚之地為克破、空亡、惡煞、刑害、休、敗、死、絕等。 如甲木生丙火, 若生於三春季節, 雖可木生火, 但辰土薄弱, 處於死絕狀態;不如生於夏月, 火土皆旺, 財旺了最終自是有利日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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