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神, 為我生者, 且陽陽、陰陰同性而生。 因此有人認為日主與食神的關係如同父與子, 食神旺相, 可以生財, 使財有源, 兒子有財自然奉其父母, 日主享成福祿。 如一命例戊戌、辛酉、戊戌、辛酉, 雖是兩神成象, 但父旺子旺, 行財運富貴。 故食神也被稱為爵星、壽星, 甚至人們因此認為“食神生旺, 勝似財官是也”。
食神還有一個功能即制殺。 當日主的力量不及七殺時, 這時食神就能起到平衡作用克制七殺, 使七殺力量受到抑制。 最終日主免其傷害, 甚至七殺有可能為其所用。 所以這個食神, 對日主而言, 不但能提供食,
第三個作用是泄秀, 即泄日主之秀氣, 利於日主個人才華展現。 當正官和七殺不能有效發揮作用時, 食神可以成為日主的依靠。
但事物不可能只有好的一面, 周易六十四卦尚且沒有一卦完美的卦象, 禍福總是相依共存轉化。 上麵食神的三個好處前提就是日主旺相, 食神旺相。 這樣日主生食神, 食神生偏財, 偏財屬於自然之財, 毋須勞力勞心, 日主自享其成。 而一旦其中有一偏枯, 則難獲其吉。 其次食神害怕遇上偏印, 偏印克食神,
第三, 由於食神為泄日主之氣, 故不可太多, 應純粹為好, “只宜一位, 不宜太多, 恐竊本元之氣。 ”身旺食旺者, 日主多肌體肥大, 有子息, 有壽考;身衰或泄其多者, 多體弱多病。 由此聯繫到傳統農業社會中認為幸福的標準, 體肥, 有子嗣, 得長壽;而不幸福自然就是瘦弱、絕後、短命。 試想, 如果在一個不同地域、不同文化環境下, 八字這一套紮根于中華文化土壤的知識是否還能行得通?
食神不可多, 不可克, 不可遇上空亡或死絕之運, 否則結果多為少子, 有胃病, 缺衣少食, 忍饑挨餓, 這些結果都與食神的象徵意義有關。 食神是十天干中的福祿之會, 得到它多則富貴顯達, 少者也是衣食無憂。 《三命通會》認為, 食神所處有福聚之地與禍聚之地之說。 福聚之地為生旺、庫、印、天乙、天官、華蓋、文星、學堂、官印祿馬之類, 禍聚之地為克破、空亡、惡煞、刑害、休、敗、死、絕等。 如甲木生丙火, 若生於三春季節, 雖可木生火, 但辰土薄弱, 處於死絕狀態;不如生於夏月, 火土皆旺, 財旺了最終自是有利日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