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歷史地位, 就不用訴諸感情了。
每一代球迷自有他那一代的神。 中國球迷有覺得喬丹是神的, 有覺得科比是神的, 有覺得KG是神的,
所以聊情感懷舊什麼的沒意思, 不提。
喬丹的商業價值也不用說了。 NBA史上來說空前, 在新的商業模式出現前也基本是絕後的。 至於他對球迷乃至於籃球這項運動的影響力, 那大概只有J博士等有限幾人可比。 但這些都算場外因素, 也不提。
論傳奇色彩, 說白了, 故事性。
年度新人入行。 二年級大傷複出後面對公認史上最強球隊之一1986年的凱爾特人, 面對1979年總決賽MVP整個80年代最好的防守者之一鄧尼斯·詹森, 季後賽創紀錄的63分(前一場49分), 然後開始連綿不斷地拿得分王。 四年級MVP加年度防守球員。 五年級場均32+8+8, 被一直念沒有奪冠基因, 然後1990年代開始一個三連冠,
六個冠軍。 第一個從魔術師手裡拿來。 第二冠第一場總決賽半場35分6個三分球聳肩傳奇。 第三冠總決賽場均41分記錄。 第四冠父親節奪冠獻給亡父。 第五冠第一場絕殺不提, 第五場flu game堪稱史上最偉大個人表現沒有之一。 第六冠最後一球絕殺封神。
這情節, 電影都不敢這麼編。
但論到傳奇色彩, 則魔術師有他的新秀年總決賽第六場加冕以及1987年那個小天勾, 拉塞爾有他奪冠歷程中的無數個第七場, 天勾有他的38歲總決賽MVP, 勒布朗也有2016年總決賽第五和第六場的傳奇演出以及隨之而來的總決賽1比3後大逆轉, 鄧肯有1999和2014事隔十五年的兩個冠軍,
大家都有傳奇故事, 所以只說故事也沒啥意思。
2010年科比拿到第五冠時, 有許多媒體念叨, 說他如果拿到2011年冠軍, 甚至第七個冠軍, 有可能比喬丹更偉大——比爾·西蒙斯這種大科黑都說, “科比永遠不會成為跟喬丹媲美的球員, 但他可能擁有比喬丹更好的職業生涯。 ”
現在, 好像沒什麼人這麼說了吧?
今年總決賽前, 不少媒體在渲染勒布朗已經跟喬丹是天下前二, 甚至平起平坐了——總決賽之後, 類似的聲浪就少一些了吧?
媒體與大眾都是容易活在當下語境的。
其實, 喬丹自己也經歷過這個。
1991年喬丹第一次奪冠前, 克雷·湯普森的爸爸米凱爾,
1993年他奪冠後, 《SI》採訪威爾金斯和魔術師。 威爾金斯認為喬丹已經是史上最強了。 魔術師也說喬丹強, 但是不是史上最強呢?沒這個定論。
到1997年喬丹奪第五冠後, 媒體都在念叨喬丹可能已經是史上第一人。 到第六冠, 這已經沒啥大爭議了吧。
這些都是水到渠成, 積累出來的。
說到強時, 其實許多人摻雜了亂七八糟的標準。 常見的一種說法:拿刺客跟斯托克頓比時, 刺客愛好者會強調刺客的個人影響力和冠軍, 斯托克頓愛好者會強調十九年職業生涯、歷史助攻王和搶斷王。
這在美國那邊的吹法裡, 其實是不同的概念。 刺客長在巔峰期成就Peak。
喬丹之強, 很簡單:公牛十三年職業生涯不算長, 但質地夠。
十個得分王史上第一, 五個MVP只有天勾和拉塞爾可比, 兩個三連冠空前絕後, 六個總決賽MVP。
無論是長度還是統治力, 都夠了。
個人能力, 那就不用提了——最頂峰的成就, 都是與之匹配的不朽能力。
日漫《王者天下》裡, 廉頗對蒙恬與李信說過段話, 很好:最頂尖的大將軍, 那必須是十足十的幸運、十足十的武力、十足十的智慧、十足十的精神力、十足十的天分——缺一不可。
最頂尖巨星, 都是如此。
美國那裡, 慣常會拿來跟喬丹比的, 目前是拉塞爾跟天勾。
天勾因為有六個MVP和六個總冠軍, 以及38387的生涯總得分。 但他總決賽MVP(只有兩尊)顯然差了一籌, 而且後期五個冠軍, 有蹭魔術師的嫌疑。
拉塞爾則是常規賽五個MVP齊喬丹,以及十一個戒指。但他的個體能力,那就不如了——1960年代,當時公認個體能力最強的,是張伯倫和奧斯卡,即所謂all-around player。
所以了,要超越喬丹,不談情懷,不談商業價值,不談打球好看不好看,不談文化。
只談球場內成就,那簡單得很:
五個常規賽MVP。六個總冠軍。六個總決賽MVP。十個得分王。
如果有個球員,能把這些指標全部超過,其職業生涯也一定夠傳奇了,也一定已經在商業價值等各方面足夠偉大了,其個人能力,那一定也是超卓非凡的了。因為如上所述,越偉大的人,偶然越少。
那時,媒體與球迷自然會相信,他超越了喬丹。
反過來,沒到那一天之前,只是某幾個局部資料或技術指標超過,就先別談超越了——天勾和拉塞爾各自有些超過喬丹的指標,但至今還在喬丹後面蹲著呢。
也別說什麼過去的人對喬丹有感情加成——喬丹自己也是一個冠軍一個冠軍,一個絕殺一個絕殺,硬生生從魔術師、伯德、天勾、拉塞爾、張伯倫那代粉絲群與媒體裡,把歷史第一摳過來的。
有蹭魔術師的嫌疑。拉塞爾則是常規賽五個MVP齊喬丹,以及十一個戒指。但他的個體能力,那就不如了——1960年代,當時公認個體能力最強的,是張伯倫和奧斯卡,即所謂all-around player。
所以了,要超越喬丹,不談情懷,不談商業價值,不談打球好看不好看,不談文化。
只談球場內成就,那簡單得很:
五個常規賽MVP。六個總冠軍。六個總決賽MVP。十個得分王。
如果有個球員,能把這些指標全部超過,其職業生涯也一定夠傳奇了,也一定已經在商業價值等各方面足夠偉大了,其個人能力,那一定也是超卓非凡的了。因為如上所述,越偉大的人,偶然越少。
那時,媒體與球迷自然會相信,他超越了喬丹。
反過來,沒到那一天之前,只是某幾個局部資料或技術指標超過,就先別談超越了——天勾和拉塞爾各自有些超過喬丹的指標,但至今還在喬丹後面蹲著呢。
也別說什麼過去的人對喬丹有感情加成——喬丹自己也是一個冠軍一個冠軍,一個絕殺一個絕殺,硬生生從魔術師、伯德、天勾、拉塞爾、張伯倫那代粉絲群與媒體裡,把歷史第一摳過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