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在一起兩年了, 因為家裡催得急, 我們倆也開始商量結婚的事。 老實說, 我家裡對老公的家境不太滿意。 老公爸媽都是廠子裡的普通工人, 家裡沒多少積蓄就算了, 還有個弟弟在讀大學。 但我已經二十八歲, 如果分手再找一個那還不知道等到什麼時候去。 我自己也是一根筋, 認准了就不想撒手, 無奈之下我爸媽也只好同意了。
因為老公家沒有錢, 所以結婚之前我們兩家就商量好了。 結婚的費用都是我們家出, 但是結婚收的份子錢也全部歸我家。 老公家毫不猶豫的就同意了, 畢竟在沒有一分錢彩禮的情況下, 我還陪嫁了一套房和一輛車呢。
我家就我這一個閨女, 婚禮自然是辦的有模有樣。 雖然花了不少錢, 但我爸媽都覺得值。 收了的那些份子錢, 我爸媽也沒有要。 他們說全部留給我, 怕以後我們小倆口過日子有難處。 婚禮結束後, 我就把份子錢放在家了, 一直沒有去存。 可是那天我打算把錢存銀行去, 仔細一數才發現少了一半。 我被嚇了一跳, 連忙把老公叫過來, 問這是怎麼回事。 老公到也不掩飾, 好不客氣的對我說:“份子錢有十多萬呢, 你們家辦婚禮那花了這麼多錢啊。 現在我弟弟還在讀大學,
我和他大吵了一架, 可他還是一副他有理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