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秋節, 我們全家都去婆婆家過節, 沒想到本來是高高興興的一件事, 但是婆婆做了一件事後, 我連飯都沒吃扭頭就走了。 大家來評評理我做的對不對?
事情是這樣的, 我老公家有兄弟兩個, 老公還有一個親哥哥。 大伯子家是做生意的, 從我進門開始, 他家的條件就比我和老公強。
都說窮就讓人看不起, 這話一點也不沒錯。 人一窮, 就是連你親生父母都瞧不起你。 我老公就是一個血淋淋的例子, 他爸媽對我們和對大伯子大嫂的態度完全不一樣。
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大伯子家的兒子是婆婆一手帶大的, 而我們家的兒子婆婆連問都不問。 兩個孩子的年紀相差不多, 婆婆這偏心做的也太明顯了。
逢年過節的時候, 大伯一家總是會給婆婆送許多貴重的禮品, 我們沒這個條件, 只能送點雞鴨肉蛋之類的小東西。 婆婆逢人便誇他大兒子孝順, 從來不提我老公。
今年中秋要去婆家過節, 我老早就取了1000塊錢準備給婆婆過節費。 到婆家後, 我給婆婆紅包她也收下了, 表現的淡淡的。 快吃飯的時候家裡突然沒鹽了, 我說我出去買。
婆婆是個大嗓門, 因此回來的時候我就聽見婆婆在院子裡跟公公說:"老二家的就給1000塊錢, 也好意思拿的出手!一家三口吃一頓飯也不只1000塊錢呀。 "我聽到婆婆的話氣得渾身發抖, 我把買來的鹽扔在門口, 扭頭就走了。 朋友們, 我做的對不對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