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結婚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 所以姑娘們在找物件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啊!千萬不要像我, 對自己的終身大事都那麼草率, 到最後把自己陷入了萬劫不復的境地。
我和劉剛是相親認識的, 那年我已經29歲了。 在我們這裡, 我是典型的大齡剩女, 所以在碰到劉剛這個條件還不錯的男人後, 不到兩個月我們便發生了關係。 我是一個傳統的女人, 既然已經有了那層關係肯定是要結婚的。
在我們相處不到半年後, 我們就走進了婚姻的殿堂。 直到真正住在一起, 我才發現我們之間原來有這麼多不合拍的節奏。 結婚後他沒有為我花過一分錢, 兩個人一起出去吃飯, 他也讓我買單,
自從和他結婚, 我從來沒有像正常的夫妻一樣, 兩個人手牽手的去看電影, 逛街, 吃飯。 他下班回來就打遊戲, 對我提的所有要求都置之不理。
今年的中秋是我們結婚後的第一個大節, 我跟劉剛說過節的時候無論如何也要給我爸媽買一點過節的禮物。 雖然我已經提前提醒他了, 可是到過節的前兩天, 他還是沒什麼準備。
當我再次說要買東西回娘家的時候, 他不厭其煩的說:知道了知道了, 到時候一定會買的!過節那一天,
節後第三天, 我在社區裡碰到了劉剛的同事, 她跟我們住在一個社區。 她正要往樓下扔垃圾, 我一眼看到她扔的垃圾裡有劉剛送我媽一模一樣的月餅盒子。 我一問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