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是大學同學, 她學的是銷售, 而我學的是電腦語言。 畢業之後順利過了實習期, 我們就結婚了。 也算是水到渠成吧, 畢竟兩個人也有感情。
上學的時候只是覺得老婆人很溫柔, 長得也漂亮, 可是進入社會之後, 才發現她的工作能力也很強她雖然只跳槽過一次, 但是它的銷售業績確是公司裡面最好的。 上司也是知人善用, 對她十分信任, 總是能讓她拿到最低的價格。 工作一年的時間, 和我就拉開了差距, 我一個月工資只有不到一萬塊, 而她已經達到了年薪50萬。
雖然工作收入是我的幾倍, 但是老婆的溫柔並沒有變, 也沒有一點膨脹, 還體貼的說, 讓我把我的工資存起來, 她的工資用來日常花銷及家用, 這樣我們兩個人就能存差不多的錢了。 我一度覺得這個老婆真是我見到寶了, 雖然一個月只給我一千塊錢讓我零用, 但是我不抽煙也不喝酒, 完全夠用了。
她跟我工作性質不一樣, 應酬比較多, 有時候為了搶一個訂單要給人家排一宿的隊買張票, 也有時候為了客戶滿意, 而喝的大罪, 但是她的同事都說, 她從來沒做過對不起我的事, 她十分的有原則。 我也是十分放心, 要是回家早了我就收拾屋子, 洗衣服什麼的。
可是這天我收拾她的衣服, 卻在衣服兜裡發現了一個收據, 讓我瞬間就麻木了。 那是一個買房的收據, 而且是50萬!我覺得夫妻之間有這麼大的花銷應該彼此知會一聲吧?儘管她掙的比較多, 可是我問她的時候他卻輕描淡寫的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