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結婚快七年了, 說起我老婆娘家, 我一直不能釋懷。 因為當初結婚的時候, 她爸媽強烈的反對我們倆的婚事, 原因就是我沒有房子。
當初要不是老婆堅持, 我和她肯定不能走到最後。 結婚前是老婆拿了12萬出來付了婚房的首付, 老婆的這份恩情我從來沒有忘記過。
老婆還有一個親弟弟, 我這個小舅子常年在外做生意, 我們見面的機會不多。 我和小舅子關係一般, 但是我知道老婆和小舅子姐弟的感情非常好。
我聽我老婆說, 當初父母強烈反對我們結婚的時候, 只有小舅子是支援她的。 自從知道這件事後, 我對小舅子就改觀了不少, 過年的時候他回來我們也會坐下來喝兩杯。
今年年初, 老婆接到一個電話後就急得六神無主, 我一問才知道, 原來小舅子在深圳出事了, 他被一個臺灣的商人給騙了, 他不僅被騙光了手頭所有的流動資金, 還欠了100多萬的高利貸。
老婆和岳父岳母東拼西湊才湊了20多萬, 根本不夠小舅子的欠債。 高利貸那邊整天對家裡所有親朋好友進行電話轟炸, 岳父更是急得一夜白了頭。
當老婆提出賣掉我們家的房子替小舅子還債的時候, 我倒吸一口涼氣。 老婆哭著說當初那12萬, 實際上都是小舅子給的。 他把自己做生意賺的第一桶金全部給了老婆, 老婆說這份恩情她永遠忘不了。 聽到這裡, 我也同意賣房子了。 都說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 小舅子對我這麼大的恩情我當然要報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