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沒看錯, 是反恐罰單!
9月26日, 民警趙家能帶領協警到酒店進行檢查, 在檢查315房間時, 發現登記著的房客資訊張某照片顯示是個胖胖的人, 而實際住著的卻是個“瘦子”。
身份證照片比本人要胖好像也正常, 可是長相差別那麼大, 就過分了。
經詢問, 原來“瘦子”沈某和“胖子”張某一同到諸暨遊玩。 當天中午, 張某把身份證交給沈某去旅館開房間。 到賓館後, 沈某隨便摸出了一張身份證登記,
其實此前, 該酒店也曾多次因涉嫌未按規定登記住宿旅客資訊被公安機關處罰責令整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二十一條, 第八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 決定給予該酒店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章某罰款一千元,
小編從警方瞭解到, 這是諸暨開出的第一張“反恐罰單”!希望大家都提高安全意識, 嚴格遵守法律法規。 不然第一個遭受損失的就是自己!
十萬元可不是小數目, 不過小編覺得罰得好!沒有安全意識的酒店, 誰敢住?!同意的點個贊吧!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