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等部門組成四個督導檢查組, 對我省客運企業進行暗訪督查, 發現9家問題突出場站、企業,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 分別對這9家客運企業開出不少於10萬元的罰單。
為嚴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確保十九大期間全省社會大局持續穩定, 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於9月1日至9月20日, 組成四個聯合督導檢查組對全省客運場站車輛安全情況進行拉網式督導檢查。 從檢查整體情況看, 大部分客運企業、場站都能夠重視客運場站安全工作, 責任落實到崗, 落實到人, 場站運行較好。 但仍有部分客運企業、場站主體責任不落實,
下面曝光9家問題較為突出的客運場站、企業:
1、淇縣社會汽車站:一是沒有實行實名制購票, 直接進站上車購票。 二是沒有落實安檢制度。 乘客可帶大包小包隨意進出車站。 車輛進出口無人值守。 乘客可隨意通過, 進站口無擋杆。 三是車輛出站, 無人檢查乘客人數。 四是車站進站口、侯車廳無安全防護措施。 建議淇縣公安局與淇縣交通運輸部門開展聯合調查, 依照《反恐怖主義法》等相關法律, 對淇縣社會汽車站開出不少於10萬元的罰單。
3、濮陽市飛龍汽車站:一是安檢流於形式,
4、內黃縣汽車站:一是使用他人身份證件進行購票並順利登車, 驗票人員未認真核對身份證與本人是否相符;二是沒有落實安檢制度。
5、溫縣汽車站:安檢力量單薄, 只有2名女工作人員;防衝撞設施不到位;駐站警務室公安網沒聯通, 正在建設中;乘客不系安全帶;車站周圍沒有執勤警力。 建議溫縣公安局與溫縣交通運輸部門開展聯合調查, 依照《反恐怖主義法》等相關法律, 對溫縣汽車站開出不少於10萬元的罰單。
6、開封長途西站:未有效落實“三不進站 六不出站”制度;安全管理上存在較大漏洞。 建議開封市公安局與開封市交通運輸部門開展聯合調查, 依照《反恐怖主義法》等相關法律, 對開封長途西站開出不少於10萬元的罰單。
7、虞城縣客運總站:無法有效落實“三不進站 六不出站”制度, 存在安全隱患。 建議虞城縣公安局與虞城縣交通運輸部門開展聯合調查, 依照《反恐怖主義法》等相關法律, 對虞城客運總站開出不少於10萬元的罰單。
8、遂平縣汽車站:一是存在長途客車不辦理進站手續站外隨意攬客現象。 在9月14日的第一次暗訪中已發現此問題, 並向市運管局客運管理部門回饋。 但是在9月23日的第二次暗訪中再此發現此類情況,
9、固始縣客運車站、順達客運站:存在不嚴格落實安檢措施、未完全落實實名購票、站外攬客、“三不進站六不出站”把關不嚴、“五不兩確保”未真正落實。 目前,固始縣公安局治安部門已對對固始順達客運站不落實單位主體責任罰款10萬元,對相關負責人罰款500元;對固始客運公司罰款5萬元,對相關負責人罰款500元。
針對存在問題的相關客運場站、企業,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將督促各地對其整改到位、處罰到位。下一步,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組成的督導檢查組將繼續奔赴各地,採取便衣跟車、實地暗訪的形式,不下通知,不打招呼,暗訪檢查客運場站、運輸企業和事故多發點段,以及三類以上班線客車、城際、城鄉客車等。嚴查站外上客、沿途攬客、違規捎載貨物,客運場站安檢措施不落實等違規行為。對該報廢和未年檢的營運客車、營轉非客車、危化品運輸車輛等重點車輛依法依規處置;各地將不定期會同安全監管等部門對運輸企業車輛動態監控系統的使用、值守情況進行暗訪檢查。定期調取客貨運、危化品運輸企業以及校車等重點車輛的車輛動態監控情況,逐一進行研判倒查,並對存在問題的企業進行責任追究。
目前,固始縣公安局治安部門已對對固始順達客運站不落實單位主體責任罰款10萬元,對相關負責人罰款500元;對固始客運公司罰款5萬元,對相關負責人罰款500元。針對存在問題的相關客運場站、企業,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將督促各地對其整改到位、處罰到位。下一步,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組成的督導檢查組將繼續奔赴各地,採取便衣跟車、實地暗訪的形式,不下通知,不打招呼,暗訪檢查客運場站、運輸企業和事故多發點段,以及三類以上班線客車、城際、城鄉客車等。嚴查站外上客、沿途攬客、違規捎載貨物,客運場站安檢措施不落實等違規行為。對該報廢和未年檢的營運客車、營轉非客車、危化品運輸車輛等重點車輛依法依規處置;各地將不定期會同安全監管等部門對運輸企業車輛動態監控系統的使用、值守情況進行暗訪檢查。定期調取客貨運、危化品運輸企業以及校車等重點車輛的車輛動態監控情況,逐一進行研判倒查,並對存在問題的企業進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