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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觀點:莫怕還魂手機號 合理應用去困擾

------本期內容導讀------

從移動運營商的角度出發, 對於大量處於休眠以及閒置狀態的號碼重新啟用, 是有利於它們的業務資源的開發利用。

既然如此, 則有必要對此投入必要的措施與配套手段。 剛剛建議三大運營商有必要至少在這兩方面作些努力

------以下正文詳情------

想和大家說一句的是, 剛剛的這個國慶假, 本來過得有點忐忑:就是因為在放假前夕, 手機上連續收到兩條嚇人的短信:

從短信最開頭的姓名稱謂來看, 這兩條短信所想發送的, 是與剛剛毫不相干的另一個人。 其實, 在此之前, 這只手機就曾陸陸續續地接到好多電話與短信, 所指向的也是這同一個姓名, 內容都差不多, 這個人欠了好多好多的錢, 然後跑了!

也就是說, 剛剛於一年多前在移動公司新辦的這個號, 是一個俗稱的“還魂號”, 或者說叫“二手號”。 也就是之前曾經已經被人使用過, 然後因為停機、欠帳或銷號等原因, 過了一段時間後再重新投放到市場上供新用戶申請後再次使用的。

就在剛剛拿到這個手機號後, 時不時地會收到來自某個高檔社區住址的水電氣欠費通知、保時捷4S店的保養提醒、高檔會所經理髮來的生日問候,

既描繪出前任主人的生活細節, 還有他曾經奢華的生活品質;而後各個銀行信用卡的催款通知、公司帳號的欠費提醒, 以及與本文開頭這樣相似的討債行動通知, 又從另一個側面勾勒出前任主人倉徨出逃時的窘迫與無奈;

和絕大多數人對“二手號”都持避之不及的態度不一樣, 剛剛對此事非常超然。 這是因為, 從整體上來看, 手機號作為不可再生資源, 當前的11位元數字在絕對數量上應該足夠市場上的用戶使用。 但是卻無法容忍大量號碼在欠費停機之後置於休眠狀態, 而且這些號碼往往都會是早期的優質號碼。 比如剛剛拿到的這個, 就是139號段下的特定連號號碼, 這樣的號碼, 早已呈稀缺狀態, 它們理應在經過一定的凍結狀態後,

重新投放市場;

從移動手機的使用習慣而言, 隨著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勤於換號直到棄號, 整個社會也基本上會接受對於一個許久不曾聯繫的號碼打過去後, 發覺對方已經易主的事實。 面對這樣的情況, 不管你只是想簡單地聯繫、還是想設法討債, 都不會在此事上浪費太多的口舌;

剛剛所拿到的這個號就是一個極端情況, 從本文開頭收到的短信來看, 前主人不僅是欠債, 而且是欠了很多很多的債。 這一年多來, 不時還有來自全國多地的電話打來詢問是不是其本人。 剛剛一般也就禮貌地告之:打錯了!有多問幾句的, 也就告之是新辦號, 不認識本人, 也就算了;

即使會出現個別腦子秀逗的, 聲稱既是剛剛辦了這個號碼,

就得對此號碼之前辦的欠款負責的謬論, 大不了掛斷電話後直接拉黑也就清靜了。 最出格的也就是本文開頭收到的如此嚴肅的通知短信, 說句實話, 剛剛本人倒是懷著既激動、又忐忑的心情, 在那天下午急切盼望著能與檢察官及民警同志們見個面, 問他們在行動前不去移動公司核實一下細節麼?

再者, 就是關心這個舊號碼之前所綁定的各種業務會不會影響現在的使用。 其實這點完全不必擔心。 因為這塊即使能有影響的, 也只是之前舊主人的業務。 從各種業務邏輯來看, 只要手機號在自己手上, 任何過去的舊業務都可取消與作廢, 任何新業務都可以新加與修改;

再說一點極端情況, 就曾有某商業銀行在沒有核實的情況下,短信通知剛剛從當月起要徵收之前綁定的某銀行卡的短信業務費。本來想想這種新增收費專案,一定會在啟動前重新核實相關資訊的,卻沒想到下個月後,居然還真的扣了。剛剛想想一個月扣的也不多,等對方扣滿幾個月後,一個投訴電話,就讓銀行乖乖取消扣費,雙倍賠償外再加客戶經理電話致歉!

當然,從移動運營商的角度出發,對於大量處於休眠以及閒置狀態的號碼重新啟用,是有利於它們的業務資源的開發利用。既然如此,則有必要對此投入必要的措施與配套手段。剛剛建議三大運營商有必要至少在這兩方面作些努力:

一,建立標準的、共用的號碼再生資料庫

非常簡單,任何號碼再重新投放市場時,則有必要錄入這個庫裡,標注重新啟用的時間。然後這個庫可以共用給任何需要綁定手機號的市場業務以標準查詢介面。這樣,任何情況下,一旦發生對於綁定業務的質疑,都可以向這個介面發起查詢,只要發現綁定業務的時間早于這個重新啟用時間,即可證明舊有綁定業務作廢;

二,給予任何需要重新使用的號碼以法定的冷凍期

應該在電信法以及相關條例中,約束運營商對於計畫重新投入使用的號碼給予一定的冷凍期,在這個約定的時間內,無論是向其發送短信、還是撥打電話,都要返回明確的、標準的“此號碼已經停止使用”的資訊,對於商業訂閱資訊,應該有技術手段予以自動註銷或解綁,這樣其實可以解決90%以上的殘存問題;

有了這樣的起碼的誠意,才會讓用戶對於重新利用的號碼提高接受度,也才會改變當前市場上大家對於二次利用號碼的觀點。實際上,也有利於對當前各種“二手號”所引起的糾紛、困擾起到真實有效的改觀作用。

就曾有某商業銀行在沒有核實的情況下,短信通知剛剛從當月起要徵收之前綁定的某銀行卡的短信業務費。本來想想這種新增收費專案,一定會在啟動前重新核實相關資訊的,卻沒想到下個月後,居然還真的扣了。剛剛想想一個月扣的也不多,等對方扣滿幾個月後,一個投訴電話,就讓銀行乖乖取消扣費,雙倍賠償外再加客戶經理電話致歉!

當然,從移動運營商的角度出發,對於大量處於休眠以及閒置狀態的號碼重新啟用,是有利於它們的業務資源的開發利用。既然如此,則有必要對此投入必要的措施與配套手段。剛剛建議三大運營商有必要至少在這兩方面作些努力:

一,建立標準的、共用的號碼再生資料庫

非常簡單,任何號碼再重新投放市場時,則有必要錄入這個庫裡,標注重新啟用的時間。然後這個庫可以共用給任何需要綁定手機號的市場業務以標準查詢介面。這樣,任何情況下,一旦發生對於綁定業務的質疑,都可以向這個介面發起查詢,只要發現綁定業務的時間早于這個重新啟用時間,即可證明舊有綁定業務作廢;

二,給予任何需要重新使用的號碼以法定的冷凍期

應該在電信法以及相關條例中,約束運營商對於計畫重新投入使用的號碼給予一定的冷凍期,在這個約定的時間內,無論是向其發送短信、還是撥打電話,都要返回明確的、標準的“此號碼已經停止使用”的資訊,對於商業訂閱資訊,應該有技術手段予以自動註銷或解綁,這樣其實可以解決90%以上的殘存問題;

有了這樣的起碼的誠意,才會讓用戶對於重新利用的號碼提高接受度,也才會改變當前市場上大家對於二次利用號碼的觀點。實際上,也有利於對當前各種“二手號”所引起的糾紛、困擾起到真實有效的改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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