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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通報3起不正之風 和腐敗典型問題

日前, 南平市紀委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1.建陽區麻沙鎮長坪村黨支部書記周國林、村委會主任鄭福忠以虛假工程名義報支違規費用問題。 2012年至2015年, 周國林、鄭福忠未經村民代表大會同意, 以村水利專案、修繕機耕路等名義, 將2012年至2015年超限額接待費、購買土特產等費用, 共計22萬餘元在村財中報支。 2016年12月, 周國林、鄭福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順昌縣埔上鎮河墩村原村主任嚴家宗挪用征地補償款問題。 2013年2月至2016年1月, 嚴家宗將河墩村征地補償款29萬餘元轉到其妻名下的公司帳戶,

進行盈利性活動。 2016年12月, 嚴家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光澤縣崇仁鄉洋塘村原支委黃正平騙取國家補貼款問題。 2008年至2016年2月, 黃正平在擔任崇仁鄉洋塘村村委、支委, 兼任水西組小組長期間, 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私財物、騙取農村貧困殘疾人安居工程補助、農資綜合補貼款共計5.97萬元, 用於個人開支。 2016年11月, 黃正平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通報要求, 全市各級黨委(黨組)要保持堅強政治定力, 嚴格履行主體責任, 層層傳導壓力, 以典型案例為反面教材, 教育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基層黨員幹部嚴格自律, 切實維護群眾利益。 各級紀委(紀檢組)要嚴肅懲治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加強壓力傳導, 加大問責力度, 推動管黨治黨責任落實到基層;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加強對基層黨員幹部的日常監督, 嚴肅查處基層“蠅貪”問題。 (南季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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