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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洱海流域核心區所有餐飲、客棧一律暫停營業接受核查

發佈會現場

近期, 相關媒體報導大理涉及千家客棧或拆除, 而拆或不拆, 並無定論。 近期, 這一事件在網上持續發酵, 贊成反對聲音均有,

那麼, 究竟拆或不拆?政府又是如何回復的?3月31日, 大理州政府新聞辦舉行了新聞發佈會, 會上發佈了兩份政府公告, 公告對洱海流域水生態保護區核心區進行了劃定和規範管理。 同時, 大理市人民政府對開展洱海流域水生態保護區核心區餐飲客棧服務業作出了專項整治的通告, 來自大理州政府、環保局、洱源縣、水務局、農業局的相關人員參加了發佈會, 但並未接受在場記者的提問。

關於洱海流域核心區劃定的公告中, 洱海流城水生態保護區核心區為洱海海西、海北(上關鎮境內)1966米界樁外延100米、洱海東北片區(海東鎮、挖色鎮、雙廊鎮境內)環海路臨湖一側和道路外側路肩外延30米、洱海主要入湖河道岸兩側各30米,

洱海流域其他湖治周圍50米的區域。

洱海流域水生態保護區核心區內, 禁止新建除環保設施、公共基礎設施以外的建築物、構築物, 並依法查處法違章建築物、構築物;按照“總量控制、只減不增”的原則, 暫停審批餐飲、客棧等經營性場所, 並對現有的餐飲、客棧服務業進行整治和規範;禁止畜禽規模養殖。

該公告發佈之日為3月27日, 公告稱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記者注意到, 在2017年3月4日, 大理州就公佈了洱海保護“七大行動”提出對洱海線流域“兩違”進行整治行動並劃定洱海流域水生態保護區核心區 。 其核心區的劃定內容與上述公告相同。

洱海環湖自然村所有餐飲、客棧納入整治

另外, 發佈會還公佈了“關於開展洱海流域水生態保護區核心區餐飲客棧服務業專項整治的通告”。

通告整治範圍包括水生態保護區核心區劃定紅線經過的洱海環湖自然村所有餐飲、客棧服務業。

通告稱, 專項整治實行分類處置, 對相關房屋建設手續進行了明確規定。

主要內容包括:合法且法定必備證照齊全的餐飲、客棧經營戶, 必須自建汙水處理設施, 處理後的污水達到一級A標, 並外運到指定的汙水處理廠, 實現零排放, 經環保部門審查同意後方可繼續經營。 待大理市環湖截汙工程投入使用後, 接入排汙管網。

房屋建設手續合法但法定必備證照不齊全的餐飲、客棧經營戶, 待大理市環湖截汙工程投入使用後, 由相關職能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餐飲、客棧管理規範標準和要求重新覆核;符合條件的, 在依法辦齊所有法定必備證照後方可繼續營業。

房屋建設手續合法且位於城市市政排汙管網覆蓋區域內的餐飲、客棧經營戶, 經相關部門查驗, 符合污水排放標準並接入市政排汙管網, 在依法取得所有法定必備證照後可繼續營業。

另外, 對符合條件允許經營的, 在經營期間, 一經發現偷排污水, 依法予以關閉。

而在洱海湖區內的金梭島、南詔風情島、小普陀島餐飲、客棧服務業的整治將參照本通告規定執行。 金梭島、南詔風情島、小普陀島和專項整治範圍以外的餐飲、客棧服務業另行制定整治辦法。

餐飲服務業法定必備證照為營業執照、排汙許可證、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食品經營許可證;客棧服務業法定必備證照為營業執照、排汙許可證、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衛生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

通告稱, 自該通告發佈之日起10日內, 整治範圍內所有餐飲、客棧經營戶一律自行暫停營業, 接受核查。 對限期內未暫停營業的餐飲、客棧經營戶, 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予以停業整治。

整治期限自2017年4月1日起, 至大理市環湖截汙工程投入使用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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