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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還要照顧前公婆嗎?

我和前夫早幾年前離婚了, 有一個女兒歸我扶養。 離婚之後我也一直沒有再婚, 希望自己好好帶大女兒, 不讓女兒受委屈, 所以再婚的事情就沒考慮過。

沒離婚之前我跟公婆關係相處融洽, 離婚以後公婆身體不好, 我每年都會帶著女兒去看公婆幾次, 每次見面公婆都忍不住哭著說他們沒有福氣, 沒能管好兒子, 失去了我這樣的兒媳。 今年中秋節我又帶著女兒去探望公婆, 公公身體不好。

因為我們離婚的事情得了腦血栓, 現在不能說話, 婆婆哭著和我說起了養老的事情, 怕她自己老無所依, 因為前夫是一個根本就不會顧及家人的人, 公婆每年也見不到他幾面。 我心軟就和婆婆說讓她放心, 無論如何都不會讓她們無依無靠。

憑心而論, 我希望前夫已經不在了, 這樣我照顧二老沒有誰能說出什麼, 因為畢竟我有我女兒, 沖著女兒我也不能不管她的爺爺奶奶, 可前夫現在活蹦亂跳的, 總感覺我去照顧公婆有些犯賤的嫌疑, 但想到我們畢竟婆媳一場, 而且還有個孩子, 又不忍心。 我該怎麼辦?該如何照顧?不喜勿噴, 的確是心裡很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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