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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漁民拖回海豚屍體出售 已委託鑒定涉事動物殘體

■珠海市相關部門就“漁民販賣海豚”事件調查情況進行通報。 新快報記者 陳婕/攝

珠海通報“當街宰殺海豚”事件初步調查結果——

新快報訊 記者陳婕報導 3月30日下午,有網友報料稱,在珠海市高欄港經濟區南水鎮發現有人販賣海豚。 針對這一事件,3月31日,珠海市海洋農業和水務局聯合漁政支隊等相關部門召開了發佈會通報調查結果。 經初步瞭解,3名漁民出海打魚時見到海面漂浮的海豚屍體,誤以為是“白忌魚”,隨後把海豚屍體拉上岸,以5元一斤的價格叫賣。

初步認定涉事動物為海豚

珠海市海洋農業和水務局副局長林偉介紹,3月30日下午6時30分,該局根據舉報線索,協調組織珠海市漁政支隊、屬地主管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趕赴事發地開展調查。 當晚9時許,漁政部門將珠海市南水鎮飛沙村3名涉事村民(鐘某某、蔡某某、蔡某某)傳喚到當地公安機關協助調查,並將三人丟棄的水生動物部分殘留骨肉封存。

此前網友報料稱,涉事村民販賣的水生動物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中華白海豚。 對此,林偉表示,根據網路照片及涉事人員口述,初步認定該動物為海豚,目前已將涉事動物殘體委託中山大學海洋科學學院進行鑒定,是否屬於中華白海豚,以專業機構鑒定結果為准。

此前網友報料稱,發現有人當場宰殺海豚。 對此,林偉表示,涉事漁民稱,3月29日上午,鐘某某駕駛漁船出海打魚,約9時在南水附近海域發現一條“大魚”漂浮在海面,靠近觀察,發現是當地人稱為“白忌魚”的水生動物,發現該魚時已死亡。

聯合調查組相關負責人表示,經調查,漁民用來拉海豚的漁船動力只有18匹,根據常識,這種動力的小船無法將一條重達100多斤的活海豚拖回來。

漁民鐘某某稱,3月29日下午3時許,他用自己的船將涉事海豚拖回赤魚頭碼頭,隨後三人將其帶回村裡,將腐爛發臭的部分分割丟棄後,將其他沒發臭的部分斬塊,放在村邊出售,未售出部分由三人各自拿回家食用。 據聯合調查組相關工作人員介紹,3名漁民以每斤5元的價格叫賣海豚,事發時已賣出10斤。

海豚屍體非在保護區發現

據中華白海豚保護區管理局技術科科長陳希介紹,漁民發現海豚屍體的地方並不屬於白海豚保護區,但是該區域也有海豚活動。 從2003年至今,該區域發生過一起白海豚擱淺死亡事故。 據陳希介紹,目前,整個珠江口水域累計識別了2133頭白海豚,平均每年有10頭白海豚死亡。

據介紹,接下來,相關部門將在珠江口白海豚活動區域加強海域巡查與海豚保護監測,依法查處危害水生野生保護動物的違法行為;同時深入漁港碼頭、漁區漁村等地開展中華白海豚等水生野生保護動物宣傳和普法教育,營造關愛、保護白海豚的良好社會氛圍。

賣了和買了海豚肉的村民都涉嫌違法

珠海市海洋農業和水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無論此次被出售的海豚是否中華白海豚,上述3名漁民售賣海豚肉的行為都涉嫌違法,而購買了海豚肉的村民也有涉嫌違法。 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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