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之前計畫國慶日擺酒席的, 平時大家都忙, 整好過節有8天假, 我覺得這是個好時間。
我和老公是同一個地方的, 所以回家擺酒席準備兩家人一起擺, 這樣也省點事。
禮金我媽這邊收了最後都給我了, 公婆那邊的客人禮金是小姑子幫忙記帳收取的。
當天下午從酒店回來對賬, 發現怎麼也對不上, 愣是少了3萬塊錢, 我反復算了三遍, 都對不上, 3萬塊錢對我們來說說多不多, 說少也不少了。
老公和我理論, 說他家拿了20萬首付, 還有幾萬彩禮, 這禮錢也是他家以前隨禮被還回來的, 所以他媽拿來還帳也沒問題。
我生氣的是你還帳可以, 總得打聲招呼吧, 這樣不聲不響的拿錢, 根本不顧及我的感受, 沒把我當一家人。
我覺得他們一家人都在瞞著我, 晚上和老公鬧了彆扭。
我把這些告訴了我媽, 我媽教育我說, 現在嫁人了, 有些事要睜一眼閉一隻眼, 還說婚姻日子太長, 不要因為這些影響夫妻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