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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現當街宰殺中華白海豚,10塊一斤賤賣?與殺熊貓同罪!

從現場圖片可以看到, 白海豚頭部和身體被分裝在多個泡沫箱中。

圖裡被宰殺的海豚被網友鑒定出為幼齡中華白海豚, 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瀕危物種。

中華白海豚珍稀程度堪比大熊貓。

31日淩晨消息, 涉事的三名漁民已被傳喚至當地公安機關協助調查, 類似海豚的生物部分殘留骨肉已被找回封存, 等待鑒定。 相關部門正繼續深入調查。

專家:被宰殺白海豚為年幼個體

三張圖片顯示, 兩名中年男子蹲在路邊, 被刀切的白海豚體色呈灰色。 兩人身旁放著三個泡沫箱, 分別裝有被割下的白海豚頭部和白海豚身體其他部分,

箱底均有大量紅色血跡。 箱內的白海豚頭部呈灰色, 吻部較長, 上下頜微開。

30日晚, 有水生動物專家看過圖片後表示, 通過長的吻部可辨認出, 圖中動物應為中華白海豚, 另外, 從體色、頭部大小判斷, 其應是年幼個體, “體色與年齡有關, 成年白海豚一定是白色”。

據爆料人自述, 3月30日下午3時14分左右, 其路過珠海市金灣區南水鎮飛沙灘附近時, 目睹了宰殺白海豚的過程並拍下照片。

成年中華白海豚 資料圖

白海豚(海洋生物鯨類品種之一)一般指中華白海豚

中華白海豚(學名:Sousa chinensis), 屬於鯨類的海豚科, 是寬吻海豚及虎鯨的近親。

中國的最早的發現紀錄是在唐朝。 清朝初期, 廣東珠江口一帶稱它為盧亭, 也有漁民稱之為白忌和海豬。 雖然名為“白海豚”, 然而剛出生的中華白海豚體呈深灰色, 年青的會呈灰色, 至於成年的則呈粉紅色。

主要分佈於西太平洋、印度洋, 常見於我國東海, 屬於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素有“美人魚”和“水上大熊貓”之稱。

據我國瀕危物種科學委員會網站資料顯示, 白海豚在我國南部珠江口種群數量至少有1200只;廈門種群約80只;臺灣海峽東部約99只;雷州灣約237只。種群呈下降趨勢。

目前我國僅有南寧動物園飼養1頭中華白海豚,也是全國唯一人工飼養的白海豚。

網友評論

沉迷sebby不能自拔:瞬間覺得吃貨是個醜陋的詞語了,真是什麼都能吃!

瘦駝:中華白海豚,國一,夠吃幾年牢飯了。

當代公益:強烈譴責!!!這些照片讓小君想起了《海豚灣》裡的那些血腥畫面!!如何更好地向漁民魚販普及《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確是我們該仔細考慮的一個問題了

阿鱀:貌似是中華白海豚啊,國一,表皮發灰應該年齡還不算大。

過來:一定要嚴懲!!

Ac__先生:珠海還有白海豚保護基地,估計海裡給抓住了吧!

法制君點評:

起初,法制君直覺認為這可能會是一則假新聞。畢竟,太殘忍。

即便不知道是國家一級保護物種中華白海豚,是一隻普通的小海豚,又怎麼。。。不忍直視!

翻看網友的評論,除了憤怒,更多的網友都點贊了一條“我就想知道,判個什麼刑!”的留言,法制君在這統一解答:

根據《刑法》341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如果最後查實新聞屬實,屠殺!並當街售賣!以及現場殘忍的場面。。。這些要素下,那幾年的牢飯這三位肯定是吃定了。

除了對無知者的法律制裁外,法制君還想說說為什麼總是會有屠殺珍惜野生動物的新聞發生?人類,作為這個星球上最強大的物種,應該怎樣對待其他動物?

是以世界統治者自居而任意奴役虐殺它們?還是出於對一切生命的敬畏和博愛而平等尊重它們的基本權利和感受呢?其實這個問題早有答案。

國家制定野生動物保護法並幾經修改完善,就是希望從公民的個人素質到法律制度兩方面來提高對野生動物權益的保護,只可惜很多人對於野生動物的保護、對於法律規定並不瞭解,甚至動不動會說“不就是掏個鳥窩嗎?”“不就是捕殺幾隻動物嗎”。。。怎麼能犯這麼大的罪?

法制君認為,這些對法律認知孱弱的背後,一方面折射出,中國部分民眾保護野生動物意識的有待提高;另一方面,也反應出相關部門普法力度的嚴重不足。

對與這部分人群和地區,相關執法部門在環保及法制宣傳方面,該主動作為,不應總是僅僅“張網以待”、被動消極執法,更該做的是主動地普法,讓保護野生動物也成為每一個老百姓的常識。

野生動物保護不像環境污染,沒有生存危機下的執法動力。但城門失火,終究會殃及池魚。

再重複一句說過無數遍的正確廢話: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人類自己。

文字/田力

白海豚在我國南部珠江口種群數量至少有1200只;廈門種群約80只;臺灣海峽東部約99只;雷州灣約237只。種群呈下降趨勢。

目前我國僅有南寧動物園飼養1頭中華白海豚,也是全國唯一人工飼養的白海豚。

網友評論

沉迷sebby不能自拔:瞬間覺得吃貨是個醜陋的詞語了,真是什麼都能吃!

瘦駝:中華白海豚,國一,夠吃幾年牢飯了。

當代公益:強烈譴責!!!這些照片讓小君想起了《海豚灣》裡的那些血腥畫面!!如何更好地向漁民魚販普及《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確是我們該仔細考慮的一個問題了

阿鱀:貌似是中華白海豚啊,國一,表皮發灰應該年齡還不算大。

過來:一定要嚴懲!!

Ac__先生:珠海還有白海豚保護基地,估計海裡給抓住了吧!

法制君點評:

起初,法制君直覺認為這可能會是一則假新聞。畢竟,太殘忍。

即便不知道是國家一級保護物種中華白海豚,是一隻普通的小海豚,又怎麼。。。不忍直視!

翻看網友的評論,除了憤怒,更多的網友都點贊了一條“我就想知道,判個什麼刑!”的留言,法制君在這統一解答:

根據《刑法》341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如果最後查實新聞屬實,屠殺!並當街售賣!以及現場殘忍的場面。。。這些要素下,那幾年的牢飯這三位肯定是吃定了。

除了對無知者的法律制裁外,法制君還想說說為什麼總是會有屠殺珍惜野生動物的新聞發生?人類,作為這個星球上最強大的物種,應該怎樣對待其他動物?

是以世界統治者自居而任意奴役虐殺它們?還是出於對一切生命的敬畏和博愛而平等尊重它們的基本權利和感受呢?其實這個問題早有答案。

國家制定野生動物保護法並幾經修改完善,就是希望從公民的個人素質到法律制度兩方面來提高對野生動物權益的保護,只可惜很多人對於野生動物的保護、對於法律規定並不瞭解,甚至動不動會說“不就是掏個鳥窩嗎?”“不就是捕殺幾隻動物嗎”。。。怎麼能犯這麼大的罪?

法制君認為,這些對法律認知孱弱的背後,一方面折射出,中國部分民眾保護野生動物意識的有待提高;另一方面,也反應出相關部門普法力度的嚴重不足。

對與這部分人群和地區,相關執法部門在環保及法制宣傳方面,該主動作為,不應總是僅僅“張網以待”、被動消極執法,更該做的是主動地普法,讓保護野生動物也成為每一個老百姓的常識。

野生動物保護不像環境污染,沒有生存危機下的執法動力。但城門失火,終究會殃及池魚。

再重複一句說過無數遍的正確廢話: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人類自己。

文字/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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