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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獲農業保險保費補貼1180萬元

今年以來, 黔西南州獲得2017年第一筆省級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1180萬元, 支持興義、義龍、安龍等9個縣(市、區)承保農業、森林保險, 基本實現經營主體達到 “應保盡保”, 個體農戶達到“願保盡保”, 充分發揮農業保險助推脫貧攻堅作用。 目前, 全州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工作正在穩步有序開展。

今年, 黔西南州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願、協同推進”的原則, 以“共保經營”為主要方式, 引導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種養殖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農戶參加政策性農業保險提供保費支持。 此次省級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的險種包括水稻、玉米等農業保險。

對因人力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 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蓄洪除外)、內澇、風災、雹災、凍災、旱災、地震、泥石流、山體滑坡、病蟲草鼠害、火災等投保農作物造成的損失, 農業保險經辦機構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不得對以上保險責任進行刪減。

今年下半年以來, 各縣(市、區)按照《貴州省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截留、侵佔農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賠償被保險人的保險金, 不得虛構、虛增保險標的或者以同一保險標的重複投保, 不得以虛假理賠、虛列費用、虛假退保或者挪用、截留保險金、挪用經營費用等方式沖銷投保人應繳的保費或者財政給予的保費補貼。

對於提供虛假材料騙取保費補貼的, 情節嚴重的, 將取消承保資格, 並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吳古昌)

責編:盧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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