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女B男, 兩個人閃婚, 可以說兩個人的婚後感情也不錯, 可是貧賤夫妻百事哀。
兩人舉辦了一場普通的婚禮, 首飾不能算做三金,
A結婚不久就懷孕了, 因為兩人的收入都一般, 所以A和A的娘家人都覺得懷孕了正常上班, 但是婆婆就希望A不上班了, 然後A最終在四個月的時候選擇了回家待產, 這時候公婆說做生意沒錢, 朝兩人拿了五千塊, 這是他們夫妻倆結婚後的所有的錢, 兩人的錢結婚都花的差不多了。
A的身上只有一百塊錢了, 要去產檢都沒錢, 沒辦法只能朝公婆要。 公公的活少不太好幹, 自兩人結婚以來就一直沒什麼活。 曾勸說公公上班, 可是公公是累的不想幹, 什麼都不會。 A委屈, 沒錢公婆拿著錢也不好意思開口要, 委屈只能回娘家訴苦。 公婆是指望兒子這也結婚了, 這就可以開始給他們養老了。
誰知道這樣的生活只是剛剛開始, A順利的生下一個兒子。 A的母親把母親那邊的份子錢(現金)都給了女兒,
公公一直不工作, 也就是一家人的生活都靠老公一個人, A因為小孩也沒法上班, 只能這樣忍一忍, 後來寶寶大一點了, A只能做點小生意, 做生意公婆一直反對,
有一點還好就是婆婆幫忙照看孩子, 公公就這樣一直不上班, A為了做生意搬到了市里租房, 希望婆婆能去幫忙帶孩子, 可是婆婆拒絕了, 無奈A只能將孩子仍在家裡。 公公一直歇著, 於是所有的生活支出都要小倆口負擔, A的父母跟公婆年齡都差不多, 都在工作, 平時讓幫忙買個東西都是多給錢從不少給, 覺得女兒生活不容易條件不好總是想辦法幫忙,
趕上老公是個大孝子A室無奈之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