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哥哥, 哥哥在我大學的時候結婚, 嫂子加生個兒子, 爸爸做點生意。 家庭條件還算不錯, 也算是幸福的一家人, 每次談及小侄子和家人都是滿滿的幸福感。
然而一切的麻煩從母親的病開始了。 母親生病攤在床上, 不能自理, 爸爸為了照顧媽媽放棄了生意, 然而沒了收入母親頻頻住院, 自然是經濟越來越緊張。
我和對象在A上班, 我把省下的錢給父親讓她拿去買點小豬崽子, 在家養豬, 這樣還能有些收入可是這似乎只是個開始我並沒有意識到。
這次給爸爸錢, 爸爸養豬掙錢了, 可是, 接下來就一直賠, 沒事了就朝我要錢, 算算工資不多的我給了家裡已經十幾萬了, (工資並不高, 有一次工傷有十萬的賠償)和對象的婚事一推再推, 推到我都已經31歲了。 每個月花著對象的錢給著父母, 對象有些不高興, 他說不是計較你給錢, 而是你還有個哥哥呢。
哥哥不是不孝, 可是媽媽總是生病住院誰能總去照顧, 嫂子在家整大蓬也很忙。 記得有一次媽媽住院, 爸爸沒空去照料, 我和哥哥在同一個城市上班, 卻被父親叫去照顧媽媽一星期, 而爸爸並沒有叫哥哥去。 每次哥哥給了爸爸錢, 爸爸一有錢了就還給哥哥,
這些我都忍著了, 因為是我父母又能說什麼。 可是我準備跟對象結婚,
就在結婚前嫂子又要朝我們借2萬塊錢, 結婚哪哪都用錢, 這個時候我是很無奈, 但還是給了。 跟父親也說了以後不會在給家裡錢了。 我知道這一點不給做不到, 這明明有哥哥的我也不能成為父親的救命稻草抓住不放。 以前媽媽一直重男輕女, 現在爸爸又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