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名叫羅奈爾得.奧普斯,
從他死前留的遺書得知,
他本想從一幢有10層的樓頂跳樓自殺的。
然而,
在他經過第9樓的時候,
一顆子彈從窗戶中射出,
造成他當場死亡。
經過調查,
警方發現,
當時的8樓正在施工,
所以安裝了一張安全網,
也就是說,
如果死者不被槍擊中的話,
他的跳樓自殺計畫是不會成功的。
那麼當時9樓的槍擊是怎麼發生的呢?原來9樓當時住了一對老夫妻, 正在吵架, 丈夫拿槍恐嚇妻子並最終扣動了扳機。 然而子彈沒有擊中妻子確從窗戶中飛了出去, 擊中了打算跳樓自殺的羅奈爾得.奧普斯。
按照法律,
如果一個人想殺A,
確誤殺了B,
那麼應該判這個人對B犯了殺人罪,
所以此案應是一起謀殺案。
但是老夫妻確表示, 當時槍中沒有安裝子彈,
那麼子彈到底誰放進去的呢?
員警在調查中找到了一名證人, 這名證人證實了自己曾在案發6周之前看見老夫妻的兒子把子彈裝進了槍內。 原因竟是, 老太太決定停止繼續對已成年的兒子進行經濟支持,
調查到現在,
那麼老夫妻的兒子就是兇手!
但是峰迴路轉, 警方發現老夫妻的兒子竟真是死者羅奈爾得.奧普斯本人。 原來, 由於他的借刀殺人的念頭一直沒有得逞, 心生沮喪, 決定自殺, 卻被9樓窗戶射出的子彈擊中致死。
所以,
該案仍是一場自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