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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跟“奇葩證明”說再見!以後市村(社區)只開這21項證明(附清單)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市屬各開發區管委會, 市政府各部門、單位, 中央、省屬駐濰單位, 各重點企業, 各高等院校, 各人民團體:

為進一步簡化優化公共服務, 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 根據《關於印發〈山東省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實施方案〉的通知》(魯廳字〔2016〕39號)和《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政務環境的意見》(魯辦發〔2017〕32號)精神, 我市編制了《濰坊市村(社區)開具證明材料清單》, 已經市政府同意, 現予印發, 並通過市縣兩級政府和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門戶網站向社會公佈。

清單公佈後, 凡未納入清單的, 我市各級政務服務機構在辦理政務服務事項時, 不得再要求企業和群眾到村(社區)開具證明材料, 村(社區)有權拒絕開具。

清單實行動態管理, 各級政務服務機構要根據法律法規修訂和政策變化情況, 及時提出調整意見, 由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調整。

附件:濰坊市村(社區)證明材料清單

濰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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