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市屬各開發區管委會, 市政府各部門、單位, 中央、省屬駐濰單位, 各重點企業, 各高等院校, 各人民團體:
為進一步簡化優化公共服務, 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 根據《關於印發〈山東省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實施方案〉的通知》(魯廳字〔2016〕39號)和《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政務環境的意見》(魯辦發〔2017〕32號)精神, 我市編制了《濰坊市村(社區)開具證明材料清單》, 已經市政府同意, 現予印發, 並通過市縣兩級政府和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門戶網站向社會公佈。
清單公佈後, 凡未納入清單的, 我市各級政務服務機構在辦理政務服務事項時, 不得再要求企業和群眾到村(社區)開具證明材料, 村(社區)有權拒絕開具。
附件:濰坊市村(社區)證明材料清單
濰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9月25日